1、代表建议办理 切忌重答复轻落实 在全国人大举行会议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严肃的批评,指出:“对代表建议最满意的答复与最不满意的落实同在,意思是说,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得很好,但落实得很差。 我国的人大代表建议制度始于年,在实践中不断开展完善,近年来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良和加强。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法律规定的这一制度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现状与代表的期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有差距。 如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办理工作无方案,责任不明确,把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向有关局室一交了事,承办
2、人员在不清楚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否采纳、问题能否解决的情况下,自行拟定笼统的意见答复代表。少数承办单位没有吸纳代表建议、认真改良工作的打算和安排,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与前几年对代表相同建议的答复完全一样,而问题没有解决,工作没有改良。还有的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在书面答复上下了不少功夫,而无视答复后的落实,从而导致建议的办结率低。这种状况都亟待改良。 代表建议涉及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人大、政府等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作。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是应对建议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必要时还要进行论证,找出深层次原因,寻求治本的方法。 有些建议还需要与提出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加强联系,可以通过 沟通、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可以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活动,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建议。其实,答复代表,仅仅说明建议办理工作告一段落,但并不说明工作都已完成。答复之后,承办单位要按照答复意见抓好落实、认真兑现,这才是更重要的工作,也才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