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旁听法庭庭审感想 旁听法庭庭审感想2023141043125肖露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法院,进行旁听庭审。经过和书记员的简单沟通,我们上交了身份证,坐在了法庭的旁听席等待开庭。案件性质:这次审理的是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开过两次庭,持续了四个多月,这是第三次,所以案情我们掌握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原告借给被告一百万元,被告无力归还,但被告认为这一百万是原被告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原告所投入的资金,于是双方产生纠纷。再加上双方之间还有很多其他法律关系,案情十分复杂,所以无法掌握到全貌。庭审程序:一开始,法官并不在场,由书记员组织双方补充提交及交换证据,并指出不
2、认可的对方证据。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左右。然后从审判席侧门上来了一个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后,开始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提问,内容包括“为什么提出了几个新证据想证明什么等等,还对一些事实情况询问了双方。这个过程持续了约十五分钟。然后又从侧门上来了两个法官。这两位法官对于我们的到来显然有些惊讶,还向主审法官询问了一下。三位法官都落座后,主审法官简短的宣布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XXX组成合议庭、告知诉讼权利等事项,现在开庭。同时还告诉书记员把刚刚他和原被告双方说的话记录为(没听清。正式开庭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组织双方对于新提交的证据以及前两次庭审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
3、律师唇枪舌战,展开了剧烈的辩论,其中原告当事人一度情绪有些失控,欲与被告律师争吵,幸亏原告律师及时制止才作罢。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这一段比拟平淡,感觉被告理亏的很明显,没有什么精彩之处。最后就是询问双方是否坚持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然后庭审就结束了。法律适用:合同法案件启示:问题:1.书记员在庭审前的证据交换阶段客串了一把审判员。我们刚进入法庭的时候,只有书记员一个人,他当时坐在审判员的位置上接收原被告的新证据,然后又转到书记员的位置开始敲字。虽然早都听说法院“案多人少,但看到这样一人兼两角的情况还是让我吃了一惊。后来才知道他是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
4、定,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而由书记员主持证据交换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2.审判过程屡次被案外事件打断。庭审中有几次被敲门打断,大多是因为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来送他们的文件、证据和案卷材料等。3.法庭纪律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那么第九条规定,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我们同学中有一位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了录音。貌似还有个规定说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不得记录,但我们所有同学都进行了记录。4.两名代理审判员形同虚设。两名代理审判员不仅来的很晚,而且在庭审过程中未发表任何意见,感觉是为了凑数而来。5.庭审过程不甚严肃。庭审的过程中,审判长接 一次;被告律师发短信一次,还
5、让法官“稍等。这实在令法庭在我心中的威严形象受到了损害。收获:1.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庭审过程中,原告当事人发表过几次意见。也许是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缘故,讲的比拟罗嗦,搞的审判长有些不耐烦,甚至说出“不就是怎样怎样这样的句式来进行总结。这样的陈述,即便是你占理,如果未能让法官清晰明确的了解案件的情况,那和没说没啥区别。万一遇到不愿总结的,听不明白就当作没听的法官,那可就完蛋了。2.对于证据一定要非常熟悉,对证据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在质证阶段,原告律师抓住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中的一个漏洞,事实上使被告产生了自认的效果。而被告律师显然对此准备缺乏,支支吾吾,最后只能以“要与当事人核对为由搪塞过去。但这也引起了审判长的极大反感,认为被告律师是在拖延诉讼时间。3.法庭的辩论并不像辩论赛的辩论那么紧凑,应该要想清楚再说。对方发表意见后,法官让你发表意见,这时并不像辩论赛一样,就必须立马站起来回话,而是可以查阅一下案卷和证据,并且和另一位律师商量商量,再发表意见。虽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人的感觉更显得理直气壮一些,但如果说错给对方留下把柄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总的来说这次旁听庭审的经历还是很不错的,很愉快也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