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篇:xx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xx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为实践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推进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其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公共福利事业健康、快速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敬老院标准化建设 (一)敬老院现状 xx镇敬老院建在xx镇xx村xx,占地面积平方米,现有四人居住敬老院,有一名管理人员。 (二)建设方案 1、建设规模 目前,xx镇敬老院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现有房间数量间,为了方便更多的五保供养对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
2、条件,xx镇将敬老院扩建为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场地硬化平方米,总投资22万元。 2、建设内容 (1)场地硬化平方米; (2)根底设施建设;老人住房光线充足、家具用品齐备统 一、卫生设施清洁方便、公共效劳设施齐全(厨房、膳厅、活动室)、生产基地配套。(3)院容院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生活方便、环境美化绿化,生活区与生产区分设。 3、经费概算 xx镇敬老院扩建投资22万,其中。(1)征地费用万元;(2)场地硬化平方米,(3)根底设施建设万元(4)环境绿化元(5)其他费用万元。 该工程资金投入22万元,请求县政府解决专项经费22万元。 二、敬老院的标准化管理 (一)效劳员岗位职责 1、
3、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态度热情,和蔼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能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说服疏导,使其热爱生活。 6、积极发动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
4、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催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院民守那么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保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奉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保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三)食堂管理制度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
5、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3、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 6、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 7、搞好平安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四)食堂平安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
6、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标准,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平安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平安隐患的发生。 xx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第二篇:XX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方法XX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促进农村敬老院健康开展,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效劳能力和水平,保障
7、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XX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方法、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管理方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农村敬老院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主办的,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效劳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农村敬老院应当依法成立并办理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法人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其主办的农村敬老院,并接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农村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敬老
8、院等级评定和考核依据本方法规定的标准裁量。 第二章建设标准 -1 4、办公室应配备办公桌、椅、 、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5、医务室应配备常用药品和根本医疗设备。 6、文娱活动室配置棋牌、麻将等娱乐工具和书刊、杂志、报纸等。 第九条生活区和生产区相对隔离。 第三章供养效劳标准 第十条农村敬老院主要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率到达9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不超过10%的床位,开展社会养老效劳。 社会养老效劳的收费标准和效劳工程另行制定。 收养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农村五保对象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治疗护理能力。 第十一条农村五保对象入院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村委会申请,并经村委员会推荐,乡镇人民政
9、府审批。入院前,由五保对象本人或监护人、村委会、敬老院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证下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二条敬老院应建立完整的五保老人入院档案,将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老人照片、监护人联络方式等与五保老人有关的资料建立一人(户)一档,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农村五保对象在农村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其主要内容是: 1、“保吃。提供适合供养对象身心健康的膳食,科学合理安排食谱。 2、“保穿。供应服装、被褥等根本生活必须用品和零用钱,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 3、“保住。按敬老院建设标准入住。 4、“保医。农村五保对象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资助参加新
10、农合,凡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其医药费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份由医疗救助基金兜底。每年安排一定的门诊费,有病及时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者,由敬老院和村委会安排特护人员护理。 5、“保葬。五保老人死亡后,敬老院应及时通知并配合村委会根据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办理丧葬事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10个月集中供养金作为村委会丧葬费用。 第十四条农村五保对象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标准按城市低保标准上浮30%全额发放,所需资金在五保供养金中列支。 第四章院务管理标准 第十五条农村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院民管理、财务管理、平安保卫、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膳食管理、档案管理、教育学习等制度,
11、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第十六条农村敬老院应当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对敬老院各项制度的实施以及重大事项实行监管。院务管理委员会由主办机关、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代表组成,其中五保对象代表比例应当到达50%以上。 农村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种植、养殖、文化、平安、卫生、膳食等假设干小组,成员由工作人员和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五保对象组成。 第十七条农村敬老院应开设银行专户,建立财务专账,工作经费和供养经费分账管理,专款专用,主办机关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农村敬老院建立院务公示栏,对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内容实行院务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五保供养主要法规政策。 2、工作人员、五保对象人员名单及相
12、片。 3、敬老院根本情况。 4、每日伙食开支及每月财务收支情况。 5、农副业生产收支情况。 6、好人好事及生产劳动奖励情况。 第五章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标准 第十九条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按供养人员10:1的比例配备,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供养人员另按4:1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 第二十条聘用农村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乐意为五保对象效劳,与院民同吃同住同劳动。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或技能。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条件具备的地方,选聘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或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敬老院见习效劳。 第二十一条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院长由主
13、办机关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在主办机关的监管下由院长聘用。 第二十二条农村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挂牌上岗。县区应组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竞赛,不断提高院长及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管理效劳能力。 第二十三条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按财政部门安排一局部,民政福彩公益资金解决一局部,发动社会各界捐助一局部方法解决。 第二十四条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应纳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其中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 -6查一次,乡镇人民政府每月检查一次,敬老院每周进行一次平安隐患排查。 第七章农副业生产标准 第三十一条农村敬老院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副业生产,鼓励五保对象参加有益身心健康和力所能及的
14、生产劳动,并给予适当报酬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农村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的收入主要用于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适当考虑参加劳动的五保对象和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农村敬老院要制定年度农副业生产方案,做到蔬菜满园,四季常绿,实现自给;充分利用养殖场地,开展牲猪、鸡、鸭等养殖工程,定期改善院民生活。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农村敬老院因制度实施不到位,管理不力,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主办机关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1、歧视、虐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2、未尽到管理和效劳义务致使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 3、侵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产的。 4、其它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行为。 -8 附件: 一、管理制度 1、院民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平安保卫制度 4、环境卫生制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