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工队伍管理制度 一、劳务工队伍资格审查 施工劳务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通过段资质审查、评估合格。 二、施工合同的签定及管理 劳务工队伍应与车间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明确。承包范围、方式、金额,平安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文明施工要求,标准化工地要求,双方责、权、利,违约责任等。 三、劳务工队伍保险购置 劳务工队伍应及时提供劳务人员详细真实的信息,以供车间及时办理委外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四、劳务工岗前培训考试、平安警示教育准入制度 1、劳务工队伍雇用的劳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必须年满18周岁,原那么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的男性可适当放宽至60周
2、岁、女性放宽至55周岁,年龄核定以身份证记录为准。 2、施工队对所有委外作业人员进行平安、业务知识培训。劳务人员应认真接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职工教育科颁发短期用工培训合格证,并签订平安承诺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队伍及施工队必须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务工队伍需如实汇报劳务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常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未经许可,施工队伍不得擅自更换劳务作业人员。如发现劳务人员与身份信息不符、患重大疾病及为在案人员,一律立即辞退。 五、施工作业期间日常管理 1、劳务工队伍招用的劳务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和段、车间的规章制度,服从管
3、理,守法务工,自觉维护车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日常平安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用工,谁负责的根本原那么。 2、劳务工上岗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以及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证。 3、特殊作业人员如氧割工、焊接工、架子工、电工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4、劳务工假设有人员变动,应提前上报施工队,严禁聘请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工。 5、劳务工管理人员每天参加工班组织召开的分工会、完工会。完工会上对当天的工作进行总结,查找缺乏。对于会上提出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确有困难的可向工班、车间申请协助解决。 6、每次作业前,进行班前分工点名。
4、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班前点名会,详细说明作业质量标准、平安重点本卷须知,明确标准和要求;并完成“眼看、手比、口呼及“平安宣誓等平安规定动作。 7、在作业过程中,服从车间带班职工的安排和指挥,认真落实平安、质量等相关作业要求,在保证平安、质量的前提下,保证生产进度,按时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 8、在工作中,全面坚持自控、互控和联控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劳务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各类危及自身平安违章用工安排。 9、没有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安排的情况下,任何人员严禁擅自上线。当施工负责人确认防护、联络体系完整有效后,在防护员、带班员的带着下方可逐一按秩序上线作业。上线作业听从防
5、护员及带班员指挥,来车时,必须及时清道并下道避车。 10、领、用工具、器具、及其它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工机具上下道确认制度,做到“用多少、领多少、还多少的原那么,实行定人、定物、定量管理。下道后清点下线人数及工机具数量,确认无误前方可入库。 11、上下班路途中做到“按行走路线图统一集体行走,严格落实同出同归制度要求。 12、搞好与周边群众关系,严禁生事滋事,严禁发生打架斗殴和各类社会治安事件,严禁偷盗路材路料,严禁损坏、丧失生产用各类工机具及周转料。 13、劳务工在作业时间内和生产区域中发生事故,要立即如实汇报,并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出现紧急情况时,劳务工队伍必须无条件服
6、从安排,以确保施工和行车平安。 14、劳务作业人员每月参加1次平安教育,由车间管理人员或施工队主管平安人员授课,平安教育的内容为劳动平安、行车平安、平安预警、施工作业标准等内容。 六、劳务工考核及退出制度 如有劳务作业人员不听指挥、任意蛮干或出现消极怠工、无正常理由拒绝出工等情况,带班职工首先提出警告,仍不改的向车间报告,视其情节轻重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经济处分,直至严令委外工程施工队伍辞退。 第二篇:劳务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管 理 制 度 合肥三福建设工程有 公 司 限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为建立标准有序的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
7、好又快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第二条劳务队伍管理的根本原那么: 一合法标准、合作共赢的原那么。与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实施细那么组织实施;与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那么。构建公司、工程部二级管理体系。公司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年审,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工程部负责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那么。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理念。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控制工程部使用劳
8、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平安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质量平安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经营核算部、财务会计部、材料设备部部门负责人。职责为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签订、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平安部,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平安部经理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 一质量平安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劳务队伍根本信息台帐,是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
9、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工程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工作。 3、负责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情况、人员结构、机具、业绩、诚信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劳务队伍提交的准入申请书和公司或工程部出具的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并上报公司领导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4、负责核实公司在用劳务队伍根本情况,编制工程部月度劳务队伍根本情况统计表和月度劳务队伍分布状况表。 5、负责检查、指导、协助工程部做好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岗位培训、台帐建立和延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工程部劳务队伍进行半年、年度过程考核评定和年审工作。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劳务队伍年审记录表和合格劳务
10、队伍资格准入证报公司领导,经审验后编入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7、负责及时公布公司发布的合格与不合格劳务队伍名录。 8、负责组织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季度例会;组织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系统会议。 9、负责对劳务队伍的生产作业平安、劳动保护、工程质量平安,施工环保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对劳务队伍人员上岗前的平安教育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持证上岗。 11、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平安事故。 12、建立劳务队伍平安、质量事故台帐,优质工程台帐。 13、负责劳务合同评审工作。 14、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二工程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所属工
11、程部劳务队伍作业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负责审核确定工程部提交的劳务分包方案的区段划分、队伍数量和人力机械合理配臵方案。 3、负责对进场的劳务队伍的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负责劳务合同中工程数量的审核,建立合同数量与结算数量的比照台帐。 5、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6、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三经营核算部 1负责工程部劳务队伍工程单价确实定工作。 2、负责组织劳务分包合同的集中评审,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会签,报公司领导审批。 3、负责劳务合同中单价费用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结算工作,建立合同价与结算价的比照台帐。 4、参与劳务分
12、包合同评审。 5、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四材料设备部 1、指导、监督、检查劳务队伍设备提供和物资材料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 2、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3、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 五财务部 1、负责劳务分包结算款的支付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部劳务队伍结算款支付情况。 2、负责催促工程部建立劳务队伍财务支付台帐、合同价与付款额比照台帐。 3、负责劳务队伍对劳务用工报酬支付的延伸管理。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评审。 5、参与公司劳务队伍管理检查和效能监察。第五条工程部主要职责 一工程部是公司劳务队伍分包管理的主体,要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工程经理任组长,并明确主管领导
13、、部门及人员职责。 工程经理是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主抓劳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上报本工程部劳务分包方案。推荐符合本工程劳务分包的合格劳务队伍。参与公司对本工程部劳务队伍的分包选用工作。 三负责本工程部管理模式和劳务队伍管理的有效结合,符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四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实施对劳务队伍的过程管理,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五工程部配备的专职劳资员负责劳务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牵头工程部各人员按照分工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劳务队伍各类管理台帐和报表,是公司与工程部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对口人员。 六按照劳务分
14、包合同及劳务队伍结算管理方法的规定,按期上报劳务费用的结算资料。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初步评审。 八对劳务队伍组织定期检查和季度过程评价,及时向领导和公司主管部门反响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九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上级有关规定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对劳务队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违反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约定承诺及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的劳务队伍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分。 第三章 资格准入 第六条对劳务队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于申请准入的劳务队伍,由公司对其队伍情况和综合实力进行认真审核后,报经公司审验合格后核发合格劳务队伍资格准入证。第七条劳务队伍申请准入申报条件: 1、具备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资本金和施工机具,劳务队伍人员构成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具有一定比例的技术工人。 2、作业人员应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3、有相应的劳务分包业绩和良好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