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104刑法学培养方案 刑法学(章节习题)第一章刑法学概述 一、填空题 1.刑法学是以国家现行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刑事处分及其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2.仅以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统一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为研究范围的称为狭义的刑法学。 3.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是实体法学与程序法学的关系,两者同属于刑事法学范畴。 二、理解题 1.如何理解广义刑法学和狭义刑法学。 答。就刑事实体标准而言,国家既有刑法典规定的刑事实体法标准,也有刑法典之外的刑事实体法标准,因此,仅以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统一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为研究范围的称为狭义的刑法学;以国家现行的有关犯罪、
2、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切实体法标准为研究对象的称为广义刑法学。 2.如何理解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 答。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是实体法学与程序法学的关系,两者同属于刑事法学范畴。刑法学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刑事处分问题,属于实体法学;刑事诉讼法学那么研究证实犯罪、揭露犯罪、追究犯罪的程序、步骤、方式方法等问题,属于程序法学。 第二章刑法概述 一、多项选择题 1.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刑法的功能包括(abcd) a.惩罚功能b.保障功能c.引导功能d.评价功能2.刑法总那么是关于(abc)的标准体系的一般原理 a.犯罪b.刑事责任c.刑罚d.刑法3.刑法分那么是关于具体犯罪的(ab)标准体系 a.罪
3、状b.刑罚幅度c.罪名d.性质4.从解释的效力上,刑法解释可以分为(abc) 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论理解释 二、填空题 1.刑法的性质包括两种含义,一是阶级属性,二是法律属性。 2.刑法的法律性质,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根本部门法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刑法保护范围的广泛性;二是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3.我国刑法分为总那么、分那么和附那么三个局部。 4.从解释的方法上,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三、理解题 1.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 答:我国刑法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使用刑法惩罚犯罪,二是使用刑法保护人民。这两个方面密切联系,有机统一。惩罚犯罪
4、与保护人民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惩罚犯罪是指采用刑罚即刑事制裁的方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保护人民主要是指保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保护全体公民的根本权利和合法权益。 2.如何理解刑法的法律性质。 答:刑法的法律性质,是刑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律部门所具有的特征。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根本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特征: 首先,刑法保护范围的广泛性。民法、行政法等都以特定某类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刑法那么是调整各种领域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经济、人身、婚姻、社会秩序等各个领域 其次,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任何法律都有强制性,但刑法因刑罚处分手段不
5、仅可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可剥夺人的生命而显得最为严厉。 四、名词解释 刑法修正案 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对刑法典具体条文进行增减、修改、补充、废除等立法活动的特定法律标准表现形式。 第三章近现代刑法理论学派 一、填空题 1.古典学派的刑法理论可以分为两大流派,即基于启蒙思想的刑法理论,其创始人是意大利刑法学者贝卡利亚,代表人物还有德国的费尔巴哈、英国的边沁等;基于报应主义的刑法理论,其代表人物主要是康德和黑格尔。 2.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这三大根本原那么,由古典学派的创始人贝卡利亚首次系统提出。 3.理论界普遍认为,刑事近代学派有人类学派和社会学派之分,我国刑法理论通常不称其为
6、刑事近代学派,而称为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 4.人类学派注重犯罪的生物学研究,创始人为意大利的龙勃罗梭,又有称之为龙勃罗梭学派的,其主要代表人物还有意大利的菲利(后转入刑事社会学派)和加罗法洛,因其主要代表人物均为意大利人,所以又称意大利学派。 二、理解题 1.如何理解报应主义的刑罚观。 答。报应主义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恶,是对社会根本道德秩序的否认,而刑罚是对犯罪的否认,是犯罪的必然结果,即所谓善恶有报,因果报应。但是,对刑罚报应正当化的根据,那么认识各不相同。如前期学者多主张道德报应,还有主张等量报应的,如康德、黑格尔主张等价报应,而宾丁、毕克迈耶等主张法律报应。而这其中又有相对主义
7、与绝对主义之分,前期古典学派将法与道德严格区分,立足于功利主义,是以一般预防为目的的心理强制;而后期古典学派却将法与道德同等看待,认为对犯罪人科处刑罚是为了实现正义而对恶行的一种报应,所以,报应是绝对的报应、赎罪的报应。应当看到,虽然同为报应主义,但其思想根底和社会背景是不同的,相对主义立足于个人自由主义,而绝对主义立足于国家自由主义。 2.如何理解古典刑事学派提出的刑罚人道主义。 答:所谓刑罚人道主义,意为刑罚不应给受刑人过多的痛苦的原那么,封建主义的刑罚惨无人道,古典学派基于此而主张刑罚人道主义化。刑罚是痛苦的,但应认识到它是一种不得已的痛苦,对于犯罪者决不能施以过多的刑罚,给其带来不必要
8、的痛苦。正如边沁所言:“所有的刑罚都是损害,所有的惩罚本身都是恶。如果它应当被允许,那只是因为它有可能排除某种更大的恶。 三、名词解释 1、保安处分 指以犯罪危险性的反复为根底,以保卫社会为目的,作为刑罚的替代而由法院宣告的强制处分。 2、“征表主义 只有当内部的危险性表现为外部行为时,才能认识其危险性格,即只有当犯罪人的危险性作为犯罪行为的征表显露出来,才能对之科刑,这被称之为“征表主义。 第四章刑法的根本原那么 一、多项选择题 1.罪刑法定原那么还可派生以下哪个规那么(abcd) a.排斥习惯法b.否认溯及力c.禁止类推适用d.反对不定期刑。 2.适用刑法平等原那么包括(abc) a.定罪
9、上的平等b.量刑上的平等c.刑罚执行上的平等d.制刑上的平等 二、填空题 1.1997年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项根本原那么。罪刑法定原那么、刑法适用平等原那么和罪责刑相适应原那么。 2.除罪刑法定、刑法适用平等、罪责刑相适应三项刑法典规定的原那么外,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一贯坚持的主客观相一致原那么、刑罚人道原那么,也属于我国刑法的根本原那么。 3.主客观相一致的原那么,是从反对奴隶制和封建制“主观归罪与“客观归罪两种错误倾向出发而提出的。 三、理解题 1.刑罚人道性的含义。 答:刑罚的人道性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人格尊严的保护与尊重。国家在对罪犯适用刑罚时,应注意维护罪犯作为人的人格尊
10、严,虽然他因犯罪而被判以刑罚,但并不因此而丧失人格尊严;(2)禁止以人作为到达刑罚目的的工具。人之所以受罚,是因为他犯了罪,有了承担刑事责任的义务。如果刑罚的判处不是以此为根底,而仅仅是为了要到达震慑其他人的效果,那么是不符合人道主义之要求的;(3)禁止使用不人道的刑罚手段,如肉刑、羞辱刑等。 2.罪刑法定原那么的重要的意义。 答:罪刑法定原那么确实立对我国刑事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有利于同犯罪做斗争;(2)有利于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 四、名词解释 1.司法类推我国1979年刑法第79条规定。“本法分那么没有明
11、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那么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就是我国刑法上曾经的类推制度。 2.犯罪分解刑法在1979年修订时,对于实践中存在问题较多的1979年刑法规定的几个犯罪进行了分解。如将流氓罪分解为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等,分别规定具体的罪状和法定刑;对于实践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投机倒把罪、玩忽职守罪等,也作了类似的分解。 3.刑罚人道,是相对于刑罚残酷而言的,作为一项刑法根本原那么,是指一国的刑罚种类、幅度与执行均应与人性的根本要求相符合。 第五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
12、(即刑事管辖权范围)的原那么是(d) a.属地原那么b.属地原那么为主,属人原那么为辅 c.属地原那么为主,兼采属人原那么、保护原那么 d.属地原那么为主,兼采属人原那么、保护原那么、普遍原那么2.根据属地管辖权原那么,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c)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b.犯罪的行为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d.犯罪的行为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3.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那么是(d) a.从旧原那么b.从新原那么c.从新兼从轻原那么d.从旧兼从轻原那么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人员中,(ad)在中国领域外犯我
13、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管刑法规定的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受我国刑法管辖。 a.国家公务员b.司法人员c.武装警察部队官兵d.现役军人 2.世界各国关于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的主要原那么有(abcd) a.从旧原那么b.从新原那么c.从新兼从轻原那么d.从旧兼从轻原那么 三、填空题 1.根据属地原那么,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应受我国刑法管辖。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3.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那么是从旧兼从轻原那么。 四、答复题 1.刑事管辖权原那么都有哪些。 答。世界各国在
14、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所主张的原那么不尽相同。最早出现的两个原那么是属地管辖原那么和属人管辖原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出现了两个新的原那么,即保护管辖原那么和普遍管辖原那么。即刑事管辖权原那么有属地管辖原那么、属人管辖原那么、保护管辖原那么、普遍管辖原那么。 2.如何理解从旧兼从轻原那么。 答。从旧兼从轻原那么,即原那么上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处理较轻时那么适用新法。 从世界各国刑法看,大多数国家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那么。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那么。其含义是:(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修订后的刑法没有溯及力。(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修订后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修订后的刑法,即修订后的刑法具有溯及力。(3)当时的法律和修订后的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修订后的刑法总那么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那么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修订后的刑法不具有溯及力。这就是从旧兼从轻原那么所指的从旧。但是,如果当时的法律处刑比修订后的刑法重,那么应适用修订后的刑法,修订后的刑法具有溯及力。这便是从轻原那么的表达。 五、名词解释 1.拟制领土 根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