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吉区效能办字(2023)7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深化学习、认真查摆、加强整改,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安排 1、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区司法局作风建设年暨集中整治影响开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吉区司发(2023)2号)指出的干部作风十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认真查
2、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5月份交局办公室留存备查。 2、开展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按照班子成员走访2023户、一般干部走访20户的标准,走访生活困难群众、敏感人群、效劳对象等,理顺情绪,化解怨气,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上级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效劳对象等征求意见,查找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广泛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意见的根底上,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干部互相评议、领导点评等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改进要求。 5、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梳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效劳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将整改报告交局办公室留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