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反腐倡廉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公布以来,我县结合具体实际,在贯彻实施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集教育、制度、惩罚、监督为一体的反腐倡廉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是,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尤其是“案件来看,我们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本文结合这些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出针对性对策和措施。
2、 一、存在的问题 少数单位对执行责任制认识不够。有些单位领导认识还不够到位,仍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作是“软指标,看成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把它当作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身固有的职责;或对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不了解,工作不主动,没有对职责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检查和监督,责任难以落实。还有一些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做得不够好,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些单位由于没有出现或发现违纪违法现象,缺乏落实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制度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已经六年,目前,还有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具体实施细那么;有的单位没有随着反腐倡廉形势
3、和任务的开展变化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有的单位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进。个别单位虽有制度,但有章不依,不按规矩办事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制度还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未能很好地落实在行动上。 责任制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责任分解不够明确。县委在制定责任内容时,都努力做到切合实际,提高针对性。但从基层的情况看,一些单位在责任内容确实定上,多数是照搬照套上级或别人的内容,脱离部门或岗位实际,未能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和形势不断开展的要求及时更新责任内容,以致责任内容缺乏针对性,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应当抓什么、怎么抓,还不太明确,因此在责任范围确实定上不够清晰明了,导致责任制中出现软任务多
4、、硬任务少的问题,也使责任内容的分解难以细化,造成考评难、追究难。同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经济工作做得不够,与实际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因而工作开展不平衡,影响了责任制的落实。 责任追究不够落实。责任追究涉及到责任的界定、定性调查取证、量纪等许多具体问题。由于政策界限不是十清楚确,在责任界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很难对号入座;在调查取证中难度也较大,当事人往往会找种种借口,推卸责任,影响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在追究领导责任过程中,方方面面出来说情干扰,阻碍了领导责任追究,弱化了追究效果,使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二、对策与措施 一切实提高“三种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5、责任制的紧迫感。 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执政党的建设和管理,比没有执政的政党要艰难得多。作为一个执政党,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是难以回避的。总结多年的实践,只有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效落实责任制的机制,使各级组织能够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管理、监督和责任约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问题,催促他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切实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进一步稳固
6、党的执政地位。 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客观要求。曾经一个时期,不少同志认为,反腐败就是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大家逐步认识到反腐败必须全党动手,党政齐抓共管,各个部门都要认真抓,单靠执法执纪监督部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此,中央不仅提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提出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机制和制度把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它标准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
7、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从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到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工作抓得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明确了刚性的惩罚措施,有利于形成反腐败的合力和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 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确保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政勤政,确保国家政令畅通和建立勤政、廉洁、高效的效劳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各项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能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关键在于工作责任是否落实。而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是保证各项工作责任落实的关键。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
8、入,我县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但由于一些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比较薄弱,加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力度不够,致使中央有关反腐倡廉制度不落实,贪污、受贿、挪(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用公款和买官卖官的现象大行其道,从而发生了“这样教训惨痛的案件,阻碍了的开展,也损害了的形象。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特点,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围绕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建设与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各项工作相互促进。 党风廉政建
9、设责任制应与经济建设及其他业务工作相结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与当年的工作重点相结合,绝不脱离工作实际。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要把抓制度建设作为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坚持与时俱进,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环节,完善和创新各项制度,强化制度管理的严密性,标准权力运行、标准从政行为,消除政策上的缺陷和漏洞,减少产生腐败行为的时机。特别要防止那种认为制度一经制定就一了百了的错误认识。要充分认识制度必须随着客观形势
10、的开展而开展,必须及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不断更新,使之充实提高。各部门和单位在制订完善规章制度时,必须包含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标准,不得与政策法规相抵触,要具体实用,方便操作。同时要注重抓好制度的落实,让制度从墙上、从纸上走下来落实到行动中去。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己身正不令而行,以表率行动带动所管辖部门的责任制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相结合。对腐败问题和各种不正之风,如果不严肃惩罚,就会愈治愈烈,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目前,违法违纪问题仍然处于多发易发阶段。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
11、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加大治本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腐败分子,要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在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要注重预防,着眼从源头上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要突出重点领域与环节,积极推进“四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四项制度,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用改革的方法,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注重抓好“三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抓好责任分解。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底,要突出抓好责任制分解工作。一是要坚持责任分解的普遍性。只要是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12、,不管是上级,还是下级,不管是主要领导,还是班子其他成员,都必须承担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不允许有“例外,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二是要突出责任分解重点。尤其是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应该作为责任制分解的重点,这些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应该作为重点责任人。三是在责任分解中,要及时表达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有的领导班子调整后,要及时明确和调整其成员的责任内容。责任分解实质上是一个决策的过程,有其内在的要求,绝不能把责任分解降低到只是简单明确任务的水平上,必须有相应的责任分工纪要、实施方案、对策措施、具体的责任人和实施时间等,以便于监督检查。 加
13、强责任考核。责任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证,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没有严格的考核,责任制必然会流于形式。一是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检查组要由本级党组织派出,由领导带队,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二是坚持考核内容的全面性。要有一个符合实际的考核操作方案和一套科学的考核量化指标体系,不断提高考核内容的全面性、考核结果的可比性。三是要坚持考核工作程序化管理。要从述职述廉汇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反响和撰写考核报告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提高考核质量,防止走过场。四是要把一把手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考核中要主要了解组织机构是否建
14、立,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安排、部署、检查和落实,对本单位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及时研究解决,对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支持。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考核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不能停留在听听汇报和查阅文件资料的层面上,在深入上下功夫,力求把握领导干部的主要业绩和根本特点。要坚持用事实说话,要有具体的事例和文字记载。五是考核工作要做好“三个结合。首先,要坚持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加大综合考核的力度。专项廉政考核由各级党组织抽调专门力量进行。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专项考核中,要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其次,责任制考核要
15、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逐步加大平时检查的工作力度。第三,责任制考核要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相结合,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的结果要反响通报,甚至在一定的范围公示,以便于群众监督。 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重点解决不敢追究的问题。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对责任追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解决责任追究难的问题,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加大对下级的督察力度,发现不敢追究的,要及时催促整改;但凡应该追究而不追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际工作中,要将责任追
16、究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相结合,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要将责任追究与案件查办和纠风工作相结合,对由于领导失职渎职而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正之风,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在查办违纪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将责任追究与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相结合,注意运用典型案件的查处与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积极发挥“三种作用,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协调是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职责。落实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十分重要。组织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