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处殡葬改革意见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殡葬改革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认真贯彻“积极、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禁止火化后入棺再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的殡葬管理方针,确保我街道殡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气氛 要求各社区在宣传内容上,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下决心解决好真干和实干的问题。首先抓好法制教育,通过宣传学习殡改政策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其次,抓好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及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实行火葬,文明、节俭、科学、卫生等好处。教育广阔群众破封建迷信,解放思想,树立文
2、明健康的丧葬观念,不断提高广阔干部群众对殡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殡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工作矛盾和阻力。各社区都要成立3-5人的丧葬理事会。 三、转变观念,集中精力,知难而进,扭转局面 各社区要进一步核实老年人,并建立健全档案,做到经常走访,按照殡改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力度,转变观念,凡在我街道辖区内死亡的人员,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少数民族者以外,一律实行火葬,形成火化“一刀切的良性循环。当前我街道殡改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工作进展不容乐观。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常抓不懈,严格执法,把殡改工作抓紧抓好,办事处成立殡改稽查队,对违反殡改规定的,要坚持打击。 四、加强领导,强化
3、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殡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殡改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社区要逐级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实行责任追究。办事处领导干局部包到社区,社区包到户,凡完不成年度殡改火化任务的社区,不能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殡改工作的考核要与各社区主要领导人和具办人的任期责任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作为任期的主要考核依据内容。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的社区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惩罚。 五、严格奖惩,确保完成任务 (一)奖励 1、办事处对各社区殡改工作情况,实行一月督查、半年一评比,年终一总评考核的方法。 2、半年完成方案指标任务,工作突出的奖社区书记、主任、分管负责人各300
4、元。 3、凡收缴1具火化票据奖现金20元,外地火化票据50元,(以真实票据为准)。 4、年终总评完成全年任务的。奖社区书记、主任、分管负责人分别各500元。 5、设举报奖,凡举报一例土葬户,经核实后属实的奖举报人5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并对偷埋地所在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如辖区内查实2例,对偷埋地所在社区进行黄牌警告,辖区内查实3例以上的对偷埋地所在社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社区发现偷埋现象,主动起尸火化,不作追究处理。 (二)处分 1、半年没有完成火化序时进度任务的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分别给予社区书记、主任、分管责任人各罚款300元。年终没有完成火化任务的社区,分别给予社区书记、主任、分管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2、火化数字以社区收缴火化条据为准。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