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总结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农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履职、务实运作,在稳固农村基层政权、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落实根本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实施党建年度综合考核,将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分类定级,采取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建工作的动力机制,着力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2023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加大先进村级党组织的培育和软弱松散
2、党组织的整顿力度,积极创立“五好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2023年换届选举工作,我局联合市组织部,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巡查摸排,调查摸底,加大对软弱松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二)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做好农民重特大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老龄事业开展。截止目前城乡低保包括低保兜底资金共计支出:4486万元,保障人口达15332户,37772人左右,农牧民重特大救助截止目前医疗救助2177人,支出资金763.45万元,救助限额内救助率已到达70%。1-10月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
3、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留守儿童288名、困境儿童279名、散居孤儿187名,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效劳体系,1-10月对全县1960名60岁以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80周岁高龄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效劳,支出资金58.8万元,2023年我局将争取在全县4个公办养老机构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多样化效劳。继续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二、下一步工作方案1.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健全村务联系会议制度,构建民事名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建立健全社区效劳中心、社区效劳站设施网络,扩大农牧区社区效劳设施综合覆盖面
4、,完善政府购置社区组织效劳机制。2.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3.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老龄事业开展。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汇报2023年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为主线,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为重点,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制度和组织根底,民政局联系民生最紧密、效劳群众最直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肩负着稳固农村基层政权、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落实根本民生保障等重要职能任务,必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奋勇领先、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与使命,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
5、广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奉献力量,现就我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仁批评指正。一、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根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效劳能力提升;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根底,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社会效劳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突出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领导基层治理、带着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二、着力提高农村根本民生保障水平。
6、保护和改善民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也是职责所系。我局全力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根本生活。强化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加强衔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根本生活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开展,探索构建困难群体分类救助、急难问题综合救助的梯次救助模式。探索建立贫困状况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低保、医疗、教育等救助政策统筹,健全社会救
7、助的工作协调、信息核对、受理办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兜牢民生底线。三、切实完善农村公共效劳体系。推进公共效劳均等化是加快城乡融合开展的重要途径。要加快健全农村养老效劳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效劳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社会福利效劳中心布局,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效劳示范点建设;提高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开展机制,鼓励社会专业康复机构、支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活动;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农村社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推进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效劳体系;推进殡葬管理和效劳工作,推动乡村文明、移风易俗,促进乡村绿色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