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署民政局党务公开制度 (试行) 第一条党务公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根本路线,紧紧围绕地委的中心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使党员更好的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落实科学开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做奉献。 第二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方法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
2、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但凡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涉及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都要列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具体内容为领导班子分工;党支部成员及分工;支部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党建工作年度方案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学习方案;干部考核、管理、使用情况;违纪党员处理情况;党员开展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办理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
3、行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主要方式:本着“标准、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那么。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会议、文件。采取如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党内文件、通报、简报等文字载体公开。 2.公开栏。在政务公开栏根底上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 3.其他形式。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工作在程序上应力求标准、有序、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根本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
4、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工作目标之前,都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在组织广阔党员讨论、修改的根底上,最终结果通过文件、会议、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其他党务工作也要参照以上方式,以“扩大民主、增强监督为目标搞好公开有关工作。 所有公开内容,都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项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响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公开。 第四条加强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顾素梅同志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5、,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开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畅通监督渠道的重要环节,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措施,是政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要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广阔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 (三)健全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以下四项制度: 1.党务公开工作台帐制度。要落实专人,对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等进行认真登记,以利于在实施中进一步提高完善。 2.聘请监督员制度。将聘请由党员、群众、离退休老干部为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响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3.意见收集处理反响制度。对于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意见。 4.党务公开制度。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要将公开的初步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必要的调整,在此根底上及时进行公开。 第五条 本制度由局纪检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