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中心限时办结制 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中心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对效劳对象咨询办事或来电来信来访,有明确的办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第二条效劳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 第三条对校党委、行政决策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效劳对象咨询的常规工作事项,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对需要协同其他部门办理或需多个部门会同办理的事项,每增加一个部门顺延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办理的,向效劳对象说明原因,并告知何时办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效劳对象,说明延时原因和办理情况,告知办结时间。 第四条需提交学校研究的事项,中心负责抓紧上报,在学校批复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需报经学校上一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中心负责抓紧上报,在收到上级批复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属于需要调查论证的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说明情况,并及时组织论证,将结果在2023个工作日内回复效劳对象。特殊或重大事项,以学校要求的时限为准。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