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效劳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方法:创收科技 【】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效劳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效劳工作的开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效劳,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方法。 一、管理方法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效劳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效劳工作的开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效劳,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方法。 一、管理方法: 科技效劳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效劳(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效劳活动。
2、 学院所有科技效劳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各种科技效劳工程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存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工程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工程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工程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工程支出。 二、创收分配方法: 创收金额的核定: 科技效劳的创收金额(毛收入)=工程合同金额-工程专用设备购置费和主材购置费-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本钱-以合同形式出现的外单位协
3、作费和鉴定费-税金 创收金额的分配: 非培训类科技效劳: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和5%的管理费(交学院),余下局部学院与部门按2:8分成(即学院提成20%,部门留80%)。 技术培训类: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5%的管理费,余下局部学院与部门按4:6分成。 各部门在所得费用中包干使用。部门应留出包干费中的2023%作为部门科技开展基金,该基金使用权归各部门。 上述创收金中转入校基金局部的数额,60%转作奖励福利基金,30%作校开展基金,2023%作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5.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的用途与管理: 用作科技主管部门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及其它必需的开支。 用作对外业务往来活动费。 上
4、述费用开支每年由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财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掌握使用。 6.创收分配的支付程序。先由承接工程负责人(或部门)经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分配比例,再由院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然后再到科技主管部门核准、清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清帐。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效劳工程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工程,学校将不成认工程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效劳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效劳工程,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本钱除外)。 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