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户建房保证书 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本人将在村组选址新建房屋一栋。根据农村建房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本人愿意严格按照土地、城建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具体承诺如下: 一、已熟知与建房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规划法及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政策规定; 二、宅基地严禁占用根本农田,在公路沿线的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选址要科学,不在高压线下,远离半山高坡,必须避开滑坡体、低洼地、河道(滩)地质灾害点、泥石流多发区等危险地带,开山造地的要砌好挡土墙; 三、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本人自愿承担因权属纠纷引发的一切后果; 四、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
2、城建办、国土所放线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按规划要求和批准面积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建房; 五、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房建好三个月内撤除旧房并恢复土地原貌或复耕。 六、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影响交通。 七、保证施工平安,在建房、撤除旧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平安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八、新房建起后,猪栏、厕所全部要建在房屋背后。 九、村委会是第一监管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本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接受整改、撤除、罚款等处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农户保管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村委会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捺印):(注:承诺人必须是建房申请人) 监督单位(村)盖章: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