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消防平安检查规 消防平安检查 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工作中,每个人都要亲自经历和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检查。身体有病了,要到医院进行体检;购置商品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车况检查,还有卫生检查、环境监测检查等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检查,发现有无瑕疵和问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同样,消防检查也是要通过这种手段和方式,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不平安隐患,预防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平安。 第一节 消防检查的概述 一、消防检查的概念 消防检查是指消防机构和社会各单位依法和有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手段,是减少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力措施。
2、它包括公安消防机构对社会各单位依法进行的消防检查、监督管理活动和社会各单位内部自行组织的防火平安检查。 (一)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防火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社会团体和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活动的总和。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1、依法对社会团体和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 3、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分。 1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民遵守消防法律、 (二)消防平安检查 消防平安检查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旨在消
3、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平安检查活动。 注。这里所说的有关规定包括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标准、地方消防行政规章以及单位内部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 二、消防检查的目的和作用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作用 1、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 单位的消防平安布局是否合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到位,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间距、消防通信、疏散通道、平安出口能否满足消防标准要求,消防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是否到位等等。 2、及时发现被检单位存在的不平安因素和火灾隐患; 3、及时纠正和处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4、为制定灭火作战方案提供依据; 5、为调
4、查火灾原因和处理火灾事故提供依据。 (二)消防平安检查的目的和作用 1、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2 2、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3、保证本单位消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消防检查的形式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公安部73号有明确规定) 1、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即对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监督抽查一次,其它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原规定为对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注。公安部61号令出台后,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将原来由公安机构的主动确定该为被动接受申报,并突出了单位消防平安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识(即隐患自查、责任自负、风险自担自主管理理念),为便于与61号令的接轨,在这
5、种情况下,对36号令进行了修改,废除了对重点单位的定期检查制度,规定了监督抽查制度,今后无论是对重点单位还是非重点单位都实行监督抽查,不再定期检查。同时,新设定了监督检查公告制度,规定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监督检查时,可以事先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通过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或向社会公布。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平安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2022年5月17日公安部、国家经贸委、教育部、监察部、建设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平安生产监督局等十一部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所列场所。 3 3、
6、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的消防平安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它消防监督检查。 备注。新修改的规定把“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监督检查删去。 消防平安检查形式主要有: 1、有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对辖区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平安大检查; 2、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和部位组织进行的每日消防平安巡查; 3、重要节日(元旦、春节、元宵节、五 一、十一)、重大活动前,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织开展的消防平安大检查; 4、根据火灾多发季节和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组织实施的消防平安专项检查; 5、各单位专职防火员对所分管
7、辖区内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平安检查; 6、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开展的每季度对各单位包括消防平安在内的平安监察检查。 四、消防检查职权的法律依据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 1、消防改革与开展纲要第十二条规定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负责 4 对所在地区单位的公民遵守消防法规、技术标准和标准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必要的检查,加强平安管理,对违法消防平安规定的依法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 二、十三条之规定; 3、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4、其它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消防平安检查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8、防法第十 四、十六条之规定; 2、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3、其它法律、法规和规定。第二节 消防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消防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2、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以下工程的使用、改变情况: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平安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 4)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5)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9、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它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3、消防平安管理情况 1)消防平安管理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2)消防平安责任制和消防平安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3)职工及重点工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情况; 4)防火检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6)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确实定和管理情况;7)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8)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重点防火部位的每日消防平安巡查情况; 202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保养制度的建
10、立和落实情况; 11)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和部位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二)消防平安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平安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的畅通情况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 6 的完好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有效使用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消防平安知识了解掌握情况;7)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平安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2023)重点防火部位的每日消防平安巡查情况;11
11、)消防平安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检查的方法 1、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1)询问被检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消防平安知识的掌握情况;(这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向消防管理人员询问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情况;二是了解员工消防平安知识的掌握情况)2)查阅有关消防平安管理的文件、档案和资料;3)现场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5)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操作情况。 2、消防平安检查的方法 7 1)查阅资料;2)现场检查;3)向员工询问了解。第三节 火灾隐患的整改 一、火灾隐患的认定和分级 (一)火灾隐患的概念 火灾隐患是指单位、场所、
12、设备以及人们的行为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平安、阻碍火灾扑救会造成损失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和条件。 (二)火灾隐患的认定 火灾隐患是由物质危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欠构成的集合体。物质危险因素是指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存在的物质条件,如原材料、机器设备、加工对象、工具器具等所固有的危险性及潜在的破坏能量;管理缺欠是指人民在生活生产等活动中不妥当的行为和错误的操作等。物质危险因素和管理缺欠有着密切的联系,前者是火灾发生的物质根底,后着是发生火灾的激发条件。只有同时存在物质危险因素和管理缺欠,且管理缺欠作用于物质因素时,才能构成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受到激发才能转化为火灾。
13、 因此,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形来判断: 1、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危险性 如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进行明火作业等。 8 2、火灾发生时会增加人身、财产的危害 如建筑防火分隔、建筑结构防火防烟排烟设施等被随意改变,失去应有作用等。 3、火灾时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如缺少消防水源,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消火栓、水泵结合器不能使用等。 (三)火灾隐患的一般表现形式 1、消防管理方面 1)单位领导未把消防管理纳入工作管理范围,消防平安意识不强,对消防工作不闻不问; 2)没有建立消防平安规章制度,或虽建立了,确有章不循,留于形式等。 2、平安布局和建筑方面 1)
14、建(构)筑物平安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达不到要求,易造成火势的蔓延; 2)建(构)筑物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用途不相适应,不符合标准要求; 3)疏散通道被堵,平安出口数量缺乏,影响人员平安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等。 3、生产工艺流程方面 1)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违规作业,不懂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2)工艺布置不合理和缺乏防止火势蔓延的技术措施; 9 3)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未按要求安装平安装置和控制措施;4)厂房、车间二合一等。 4、物资储运方面 1)物品不按规定储存,混存混放;2)库房超量储存,无防火间距,堆放过密; 3)危险化学品库房不按要求安装防火防爆设备,线路不穿管保护,室内温度、湿度不加以控制等。 5、火源、电源方面 1)火源(炉灶、烟囱)和热源(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