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局履行情况检查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根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方法的通知。 (四)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方法、省根本农田保护条例。 (五)市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2023年分解指标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方案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23)22023号)、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建设用地方案的通知(青土资房发(土字)(2023)57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2023年分解指标的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检查各镇(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实际耕地和根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 (二)依据土地利用方案有关规定,检查年度土地利用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依据根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检查涉及根本农田
3、的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检查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 (五)依据考核方法和分解指标的通知,检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的自查情况。 三、步骤及时间 (一)6月19日至21日,各镇(处)组织自查。各镇(处)按照国家、省、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和本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和检查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完本钱行政区域内2023年度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的自查工作,书面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6月22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组织检查。市
4、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组成五个市检查组,对各镇(处)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6月23日,向市政府呈报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报告。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形成全市2023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四、组织机构、方法及范围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统计局负责研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重大事项。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等工作。 考核采取业内检查和外业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内业检查。具体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土地利用年度方案执行情况台帐;调阅土地违法占地处
5、分文件、卷宗、图件,核查相关资料和数据;查阅耕地保护和根本农田保护根底性工作的有关资料、档案和台帐;查看开展土地动态巡查的文件、台帐,抽阅土地案件查处卷宗。 (二)外业检查。现场观察、核对耕地和根本农田变化情况、补充耕地和补划根本农田位置、面积和质量;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和根本农田现场。 五、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镇(处)给予表彰。对于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纠正,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根本农田。对整改不力的镇(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镇(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