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承诺书 东莞理工学院: 本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系(院、部)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缺乏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根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方案,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 、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老实守信,假设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假设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年月日年月日联系 : 附:学院助学中心联系 :20236922861340申请人签名:所在院(系)(盖章):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