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要求 在确保电力生产平安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设计是根底和关键,火力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必须有着完整的设计方案,尤其是防火设计,任何的疏忽都有可能在日后带来火灾危害。一、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依据原电力工业部先后颁发了行业标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了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标准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标准(GB50660)、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DL/T5029)等,进一步标准了火力发电厂的防火设计,火力发电厂的消防系
2、统也从单一的消防给水系统开展到今天的多种型式的灭火系统,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系统等相结合的完整的消防体系。二、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防火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总平面、建筑耐火构造、平安疏散、建筑内部装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等方面。(一)总平面防火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厂区的用地面积较大,建(构)筑物的数量较多,而且(构)筑物的重要程度、生产操作方式、火灾危险性等方面的差异也较大,因此总平面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定重点防火区域。所谓“重点防火区域是指在设计、建设、生产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火问题的重要区域,划分
3、的原那么是将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源或者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存在容易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平安因素以及出现故障可能导致一定范围不利连锁反响的重点区间、要害部位在平面设计中通过防火间距、分隔设施等加以限制、分隔,并分别考虑其独立的建筑与防火设计。主厂房是火力发电厂生产的核心,围绕主厂房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室外配电装置区内多为带油电气设备,其平安运行是火力发电厂及电网平安运行的重要保证,应划分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点火油罐一般贮存可燃油品,包括卸油、贮油、输油和含油污水处理设施,火灾几率较大,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按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划分,乙炔站、制氢站为甲类,制氧站为乙类,各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贮煤场常
4、有自燃现象,尤其是褐煤,自燃现象较严重,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消防水泵房是全厂的消防中枢,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火力发电厂的材料库及棚库是贮存物品的场所,同生产车间有所区别,为一个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区域划定之后,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厂区出入口、重要装置的布置以及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等总平面设计便可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顺利进行。(二)耐火构造设计要求火力发电厂主厂房(包括汽轮发电机房、除氧间、煤仓间和锅炉房),其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级,要求厂房的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随着我国电力建设事业蓬勃开展,火电机组容量不断增大,火电厂厂房
5、随之增高变大,过去惯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很难适应;同时,为了缩短电厂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火力发电厂厂房采用钢结构的逐渐增多。对钢结构,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需采取必要的防火保护措施,以到达防火要求。建筑构件允许采用难燃烧材料(难燃烧体),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井必须独立建造,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的不燃烧体。根据防火分区划分合理设置防火墙,在防火墙上不应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那么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防火门窗。(三)平安疏散设计要求主厂房按汽机房与除氧间、锅炉房与煤仓间、集中控制楼三个车间划分。为保证人员的平安疏散,每个车
6、间应有不少于两个平安出口;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地下室可能有一定困难,两个出口可有一个通至相邻车间。主厂房集中控制室是火力发电厂生产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为保证人员平安疏散,应有两个平安出口(当建筑面积小于60时可设1个)。疏散距离决定疏散所需时间,为了满足允许疏散时间的要求,要分别计算出由人员工作地点到平安出口允许的最大距离。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较长,一般在固定端和扩建端都有楼梯,中间楼梯往往不易通至胶带层,因此要求有通至锅炉房或除氧间、汽机房屋面的出口,以保证人员平安疏散。配电装置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卸
7、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为平安起见,要求两个平安出口通至地面。运煤系统中地下构筑物有一端与地道相通,为保证人员平安疏散,要求在尽端设一通至地面的平安出口。(四)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要求各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室、通信室的墙面、顶棚装修使用级材料,地面及其它装修使用级材料。其他建筑物如资料档案室,图书室,有平安疏散功能的楼梯间等的墙面和顶棚的装修材料采用级,地面采用级材料。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中除尘系统的风道与部件以及室内采暖系统的管道、管件及保温材料应采用级材料;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道及其附件应采用级材料,保温材料应采用级材料或级材料。所有的防火构件与材料如消防设施、防火门窗、防火涂料等均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满足相关防火技术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