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科学技术部推进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建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科学技术部推进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建 设 为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科技文化素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科学技术部制定了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方法,并开始组织各地申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 国家环保科普基地是向公众普及环保科技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素质的单位或场所,在开展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的科普活动中具有公益性和示范性。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应在落实科学开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开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方法,申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对象主要面向: 1、表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环境保护科普功能的场、馆、园等社会公共活动场所。 2、实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企业或单位。 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示范区等单位。 4、从事核设施及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装置、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镇自来水生产企业或单位。 5、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的科研院所、环境监测站点、监控中心、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 6、其他具有环保科普功能的单位和场所。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