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采取措施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近日,市旅游局联合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市35户旅游行业,8户二星级以上酒店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旅游市场主体准入、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商品、旅游合同和旅游广告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我们严格旅行社、旅游景区经营户资格准入制度,重点对假冒注册商标、采取“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价模式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欺诈销售,纠缠消费者并向其兜售商品,或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行为。】 同时,我市工商部门将对进入景区经营的商品实行上市准入制,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 【我们还将重点标准旅游合同签约行为。要求旅行社与旅游消费者在签约时,应当使用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或境外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含有“霸王条款。坚决打击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严肃处理诱导、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工程的违法行为。】 此外,我市工商部门还将标准旅游广告宣传行为,及时查处和曝光虚假、违法旅游广告,一旦发现恶性价格竞争和欺诈游客等不法广告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这次专项检查对1户超范围经营者下发了行政处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户不亮证经营行为当场进行了纠正。维护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开展。陈赵洋565字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