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电教督查制度 一、经常催促检查电教工作,是抓好电教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表达各级党组织对电教工作是否重视的标志,要做到常抓、常议、常检查。 二、检查考核电教工作,与检查考核乡(镇)党委组织目标工作一并进行。 三、在检查考核工作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实际、找问题、作反响等方法,严格按党员电教目标管理及评分标准量化评定。 四、检查考核要形成书面材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缺乏,提出整改意见。检查考核组统一汇报检查考核情况,由电教中心汇总,提交部务会研究,评出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定为优秀、一般和差三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为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考察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