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煤矿平安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道路运输平安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方案 为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平安生产工作,切实解决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平安管理措施不力、平安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行业平安稳定,根据市局要求,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至4月10在全区开展道路运输平安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平安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遏制平安生产事故为目的,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结合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强化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建
2、立平安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平安开展,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严格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强化平安教育培训,加大平安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消除平安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道路 -12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平安告知、平安带一生命带等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平安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对长期不进站,站外经营的车辆进行摸底调查,严肃查处。坚持抄告和联席会议制度,运管部门要大力开展市场秩序整治,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
3、打击非法经营。 6、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催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 7、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运管部门和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催促企业调查整改处理、依法处分,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要催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4、对撤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8、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强化企业经理人、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他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平安管理责任。 9、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催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平安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10、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平安管理。根据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阻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平安,必须配备相应的平安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五、行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1月1日至10日) 运管部门要召集道路运输等有关企业召开发动会,安排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内容,并要求各有关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发动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2月20日) -56 内容总结(1)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催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2)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催促企业调查整改处理、依法处分,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