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委涉水警示标志设立通知 各村委、有关单位: 当前,主汛期已到,我镇各类蓄水工程多处于丰水运行状态,为防止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应急办的要求,各村委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各类涉水工程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望各村委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水域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水库、塘坝、河道的主要功能是防洪、蓄水、输水,不是供公众游玩活动的场所,各工程管理单位要从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对小型水库、塘坝等重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2、志,如“水深危险!严禁靠近!、“水深危险!严禁游泳!、“塘坝危险!严禁靠近!等,尽到必要的警示及告知义务,提醒群众注意人身安全。 二、在建水利工程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强化在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设置明显的在建工程临时性警示牌,警示牌的设置要和工程开工、企业进场同时进行,并及时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严防发生安全事故,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管理单位要及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1、警示牌要由有管理权限的单位负责设置。各村委、各单位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水湾、水库、塘坝、河道警示牌的设置,在建水利工程由施工单位设置。 2、注意警示标志的醒目、标准、美观,字体要采用大小适中的正体字如宋体、黑体、仿宋体等,字迹清楚,容易引起群众注意,并保证标志牌的规整,不影响美观。 3、警示标志必须于6月20日前设置完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