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要求邻居停顿施工吗? 征询:今年8月30日上午,我家邻居李某建新房,打地基占用了我家3平方米宅基地,我向他们提出不能占用我家的宅基地,但邻居不理睬我,接着施工。而我方又不想由于此事而打架,请征询我该如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我能要求邻居先停顿施工吗? 广西 梁某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故,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展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是我国法律关于行为保全和诉前保全的相关规定。假设你邻居在建房时确实占用了你家的宅基地,按照上述规定,你可以通过如下法律途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一是立即向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由法院裁定禁止李某施工;二是向所在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由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李某施工。因而,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邻居停顿施工,即是申请行为保全,但不管是诉前行为保全仍然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均应提供担保。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