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军警民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开展观,充分发挥军队、武警、公安及民兵应急分队的作用,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开展,树立旅游新形象,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年军警民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工作的要点的通知(川办函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军警民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指导思想 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开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开展观为指导,遵循“规划是前提,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的原那么,坚持对旅游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
2、益、经济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诚信经营、游客至上的效劳意识,把确保旅游平安和提升旅游区效劳和管理水平作为共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改善工作方法,为旅客营造一个舒适、温馨、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断开创军警民共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开工作范围 在率先启动二滩风景区、苏铁自然保护区共建工作的根底上逐步向全市推广,在年前推广到红格风景区、格萨拉风景区、金沙滩漂流基地、攀钢工业旅游沿线,力争在年前将我市省、市级以上景区、森林公园、火车站、机场、重要的汽车站和旅游沿线建成文明程度高、旅游环境优、市场秩序好、平安可靠的标志性旅游窗口。 各军种、警种及民兵应急
3、分队参与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要做到黄金周与日常管理兼顾,集中时间主要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暑假旅游顶峰期,市政府组织的各种重大节庆活动及参与处理其他突发事件等。 三、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开工作目标 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的工作目标是。旅游区各级平安管理机构健全,各种平安管理制度落实,平安标识、标牌到位、醒目,旅游设施平安措施到位,旅游区治安状况良好,消防平安器材、设施完好。全年无重大游客伤亡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旅游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开展观,旅游区规划科学合理,旅游资源开发标准有序,旅游区的人文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
4、相应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立活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效劳质量高;旅游区根底设施配套完善,经营效劳标准化,有效防止宰客、欺客、骗客行为,全年无重大效劳质量投诉;旅游区卫生管理工作到位,具备一定医疗急救条件,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符合行业标准,无游客食物中毒现象发生,游客满意率在以上;旅游区有较大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度,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开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从坚持可持续的科学开展观高度加强对旅游区及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消防平安防护和珍稀动植物的保护,搞好巡山护林,严厉打击滥砍滥伐、滥捕滥猎等非法行为,
5、有效预防旅游区发生火险、火灾。 (二)搞好旅游设施设备维护。协助旅游区、车站、码头、旅游沿线的管理部门搞好游山道路、索道、及游乐设施等的平安维护与管理。 (三)保持良好的旅游秩序。在旅游顶峰期增加警力,加强巡逻执勤,协助旅游区及车站、码头、旅游沿线的管理部门维护好旅游秩序,及时处置旅游区群体性事件及危害游客生命财产平安的治安、刑事案件,搞好医疗急救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宰客、欺客及黑导、黑社等非法行为,建立标准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四)确保交通平安顺畅。在旅游顶峰期实行各警种、交通部门联动,加强对重点旅游线路、道路交通枢纽和重点旅游区的交通平安管理,排查交通隐患,严防重(更多精彩文章来
6、自“秘书不求人)、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顺畅、平安。 (五)搞好抢险救灾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在旅游区及旅游沿线发生自然灾害及重大平安事故时,出警及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将灾害和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五、建立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联动机制 成立市军警民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中共市委副书记 军分区政委 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军分区、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武警支队、武警消防支队、武警森林支队、市精神文明办、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的主要领导任成员 市军警民
7、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军警民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共建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解决共建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武警市支队政治处主任 武警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 武警市森林支队政治处主任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军分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旅游区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旅游秩序;参与处置发生在景区的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区防火灭火工作。积极组织民兵应急
8、分队,参与处置发生在景区的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区防火灭火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旅游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发生在旅游区的治安、刑事案件;维护旅游区及其沿线交通秩序,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对景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平安检查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旅游区公安机构和队伍建设。 武警市支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旅游区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旅游秩序;参与处置发生在景区的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区防火灭火工作。 武警市消防支队。切实加强对旅游景点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检查催促,落实
9、各项消防平安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平安。加强对景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平安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武警市森林支队。加强对驻地森林及自然景区森林生态资源的防护,重点抓好防火灭火工作,处置林区的各种火情;参与林区值勤,协助林业公安打击滥伐、滥捕、滥猎等不法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景区治安,参与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景区购置防、灭火器材、设备,培训景区义务消防员,向游客宣传林区防火、灭火有关知识;对发生在景区的自然灾害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维护景区正常秩序。 市规划和建设局。开展风景旅游区旅
10、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对风景旅游区规划执行情况和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风景旅游区违规建设和经营开发行为。 市交通局。搞好通往旅游区公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加强旅游客运行业管理,重点打击旅游区内无证(牌)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行为,重点查处不签订旅游运输合同,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或强迫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运行方案,不按旅游客运效劳质量标准标准和旅游运输合同提供运输效劳等各类旅游客运违规行为。负责水上交通平安的监督检查和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市林业局。加强旅游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做好森林防火、催促检查、扑救火灾的指挥工作;及时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文化局。做好旅游区内
11、文物旅游环境的维护和整治;组织对旅游区文艺演出单位、歌舞娱乐及电子游戏场所、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效劳营业场所等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涉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搞好旅游区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卫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餐饮、食宿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违规行为。 工商局。负责旅游区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治理;对旅游企业市场主体资格的注册登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标准;重点查处旅游区及旅行社无照经营、私授私收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区旅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向旅游者提供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 质监局。依法对旅游区内旅游商品质量和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旅游区和旅游企业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平安监察及质量管理;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擅自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违规行为。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旅游区开展军警民共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旅游区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依法查处旅游从业人员的涉旅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导游,擅自变更团队运行方案,增减旅游工程,索要回扣、小费,组织游客参与黄、赌、毒活动以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市安监局。负责对旅游区平安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参与调查处理各类旅游重大平安责任事故。 市环保局。负责旅游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对旅游区沿线企业生产排污情况的监测;重点查处生产经营企业超标排放“三废污染旅游区和周边环境以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市精神文明办。组织风景旅游区及其沿线开展精神文明创立活动,宣传军警民共建平安文明旅游区活动的先进典型。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