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协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 的答复 丁玉华、李中华委员: 你们关于加强流浪精神病人收容救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精神病人管理目前我县已经采取以下措施: 一、在乡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由所在街道、乡镇属地管理。202223年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分别进行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摸底统计,实施了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县残联开展了贫困精神病人药费补助,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500元根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复退军人的救助管理,纳入重点优抚对象范围,他们的治疗费、生活补助费已纳入县医保办和民政局的专项财政经费管理。 三、具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救
2、助管理,应当有公安机关负责管理救助,由公安护送至定点精神病院救治,享受城乡低保或五保待遇的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四、非本县户藉的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应当由公安、民政局进行管理救助,其中病症严重的联合护送定点精神病院,在院救治费用由财政局安排专项经费列支,经治疗查明或联系到家庭,帮助其返回原籍。 精神病的防治、救助和管理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意义深远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国家在立法和系统性管理上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努力,为我县社会的健康、和谐开展而效劳。 感谢你对我县精神病人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b联系人:邢军联系 :6028906 二
3、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 的答复 张冬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养老院管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开展,养老从家庭走向社会是一个必然趋势,加快养老效劳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效劳业健康开展是我县“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目前,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或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民营养老效劳机构仍为空白,据了解个别私自从事养老效劳的,也不具有根本的消防、居住、卫生条件,因此建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尚不具备。 我县目前有乡镇敬老院18所,方案XX县区级老年公寓一所。为标准养老效劳机构管理,我局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拟定敬老院管理方法,在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后,组
4、织实施。开展标准管理创立平安敬老院活动,以五保老人和社会各界满意为目标,创立敬老院秩序良好、院内外平安,人员和谐相处的局面。 二、在濠城镇华巷敬老院实施养老效劳体系试点工程建设,目前建设工程主体完工,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开展农村养老效劳。 三、县民政局积极规划县老年公寓建设,县老年公寓作为示范性老年福利机构,在满足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效劳需求的同时,可适当兼顾其他有养老效劳需求的社会老人。同时为全县社会化养老效劳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我县机构养老水平。 感谢你对我县社会化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c联系人:邢军联系
5、 :6028906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64号提案 的答复 丁玉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由于后续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出现了许多类似装棺再葬,丧事大操大办等不和谐现象,既浪费物力、财力也浪费土地资源,同时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造成影响。推行殡葬改革,提高广阔群众改革旧的丧葬习俗的自觉性,履行殡葬管理职能,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已经刻不容缓。今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 一、加大殡葬宣传力度,使殡葬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阔群众改革旧的丧葬习俗的自觉性。会同工商部门、城建、文化部门开展土葬用品销售、封建迷信活动整治工作。 二、今年在湖沟镇、王庄镇、仲兴乡开展骨灰堂和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然后逐步推开,对乡镇骨灰堂建设采取奖励、扶持政策,解决骨灰安葬问题,杜绝乱埋乱葬。 三、在殡仪馆开展文明效劳承诺活动,标准殡葬效劳、公开效劳流程、公开收费标准,提高效劳质量。 四、积极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将殡葬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立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感谢你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殡葬改革工作多提珍贵意见。 办复类别:c联系人:邢军联系 :6028906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