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考核方案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平安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平安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平安,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8020rc /news/more-23.html. 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平安奖罚考核,重大平安责任事项的考核 :/8020rc /news/more-23.html报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平安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平安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平安本卷须知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平安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
2、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 ,过程和工作环境平安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平安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平安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平安生产;按照平安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平安管理制度,标准平安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平安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平安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平安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平安第一责任人,平安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
3、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平安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平安生产,消防平安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设备平安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平安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平安生产情况,强调平安,提出平安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平安检查制度:部门平安月检,周检,平安员日常平安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平安自查及交接班平安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平安检查.发现平安隐患及时整改
4、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平安管理规定. 6.1.3.6 平安生产效果好,各类平安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平安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平安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平安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方法 :/8020rc /news/more-23.html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平安生产管理网络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平安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平安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6.2.1.2 由公司对平安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平安生产先
5、进集体称号. 6.2.1.3 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平安生产风险金. 6.2.2 处分 6.2.2.1 发生违章和平安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平安生产风险金. 6.2.2.2 平安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分.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平安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平安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分考核. 6.3 个人考核方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了
6、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平安生产鼓励制度给予奖励. 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 处分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平安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分.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平安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
7、00处分.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平安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分,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平安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分,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 平安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平安检查不到位,记录不
8、完整. 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平安操作规程. 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平安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及时处理. 6.3.2.2.5 平安培训 :/8020rc /news/more-24.html不到位. 6.3.2.2.6 违章指挥. 6.3.2.2.7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制度条款. 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分,造成事故的承
9、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 平安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6.3.2.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平安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平安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平安防护器具. 6.3.2.3.5 不认真执行OHS职业健康平安管理规定和平安操作,维修规程. 6.3.2.3.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6.3.2.3.7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分力度. 6.3.3 签定平安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6.4 平安事故的处分
10、 平安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分;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分. 6.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平安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平安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分,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
11、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 成心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 辅助工发生平安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考核责任. 6.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平安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那么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那么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 考核程序
12、 :/8020rc /news/more-23.html 6.5.1 一般平安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6.5.2 重大平安违纪考核需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 6.5.3 死亡以上平安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OHS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 建立部门平安风险金 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平安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 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平安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
13、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平安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平安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平安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 公司平安检查发现部门有平安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那么,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平安工作,以防止简单地平均分摊. 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 平安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平安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平安生产鼓励制度执行. 6.6.8 平安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平安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 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责任制执行. 6.8 兼职平安员久其他人员的平安风险金参照平安生产鼓励制度执行. 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