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两委议事制度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那么。 一、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开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党务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 4、讨论村配套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组成。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
2、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二、会议制度1、村两委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主持;经村党组织书记委托也可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全体成员均须按时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事先向召集人请假;村“两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 2、如工作需要,其它相关人员也可列席村“两委会议,具体列席人员由召集人确定。 3、村“两委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存档备查。 三、议事程序和方法1、村“两委会议和议题由村“两委成员向召集人提出,经村党组织确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2、村“两委成员提出的议题,须事先由提出人组织人员研究、协调、论证,
3、提出具体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 3、村“两委会议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内容,应由召集人提前告之与会人员,一般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属通报性质的问题,可以临时提出,但须简明扼要。 4、村“两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先由议题提出人作详细说明后,各成员畅所欲言,发表自已的意见,然后采用口头或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决议方为有效。 5、村“两委成员及其他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凡会议讨论的所有问题不管意见有无分歧,也不管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的决定尚未公开前),均不得外传,谁泄露谁负责。 6、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会议主持人应及时向因故未参加会议的“两委成员传达。 7、村“两委会形成的决议,如有必要,可召开有关会议或张榜等形式加以公布,以保证决议的正确实施。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