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材开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安监科科长、稽查队队长、特检站站长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上报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平安隐患,跟踪查处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小组成员都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治理的重要性,以建设“生态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采石场、石材加工企业标准有序开展,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积极配合,消除隐患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 按照“标准提高、逐步压缩的原那么,根据我局自身职能,配合工作组对全市现有采石场和石材加工企业
2、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检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按规定接受年检;企业在用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是否进行过安装监督检验和首次检验,是否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定期检验,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了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告知企业办理流程,限期整改;对于达不到整改条件的,要责令企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消除平安隐患。 2.限期标准治理阶段(2023年2023月1日-2023年3月31日) 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限期6个月自行开展标准治理工作。2023年3月份,配合工作组对采石场、石材加工企业自行标准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3.停产停业治理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 配合工作组对提出验收申请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检查验收意见。 三、严格执法,确保成效 在治理过程中要按照工作要求,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履行质监部门职责,全力配合好检查组工作,确保全市石材开采加工企业综合治理的成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