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篇一:个人合伙协议书(模板)个人合伙协议书姓名,性别 ,年龄 ,住址:姓名,性别 ,年龄 ,住址:姓名,性别 ,年龄 ,住址:第一条 合伙名称:第二条 主要经营地点:第三条 合伙经营工程及范围:第四条 合伙期限:第五条 出资金额、期限、方式(一)合伙人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元;合伙人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元;合伙人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五万元 元(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款项应于 年月日,交到本合伙在银行开立的共同账户中,账号: ,此为各合伙人自愿参加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假设在合伙事务投入过程中需要继续追加出资的,各
2、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三)本合伙大约需出资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财产仍为个人财产,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推举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经营管理合伙事务,购进常用货物,维护管理合伙的财产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对本合伙产生的利润及盈余依此比例进行分配。(二)债
3、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以清偿时,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同时依本合伙的出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有同等权力,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证据证明),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响
4、合伙事务执行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3)个人丧失清偿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4)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异议的,可以接
5、到通知之日起30内起诉,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估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
6、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债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
7、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为新的合伙人。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其他法定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组织解散后15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
8、如有剩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方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如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按第七条第二款方法办理,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交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
9、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组织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的充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第十五条其它(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凭证是本协议的组成局部。(三)本协议篇二: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简化版)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人甲 姓名: 合伙人乙 姓名: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伙协议:第一条 合伙内容双方自愿合伙组建经营政和县圣宏陶瓷店,该店所有
10、资产均属合伙双方共同所有,约定投资份额各占投资总额的50。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圣宏陶瓷店,经营地点为政和县南大街商住楼25号店面第三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建材,陶瓷,洁具用品零售第四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5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陈显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杨爱芳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23年5月15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500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归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局部。第七条退伙、出资的转让(一)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发生合伙人难
12、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合伙人签名(盖章):乙合伙人签名(盖章):签名时间:2023年 5 月 1 日篇三: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多人合伙范本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合伙人一: 身份证号: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三: 身份证号: 合伙人四: 身份证号: 合伙人五: 身份证号: 合伙人六: 身份证
13、号: 合伙人七: 身份证号: 合伙人八: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九: 身份证号: 合伙人十: 身份证号: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以上 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那么,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圆,¥:万。1。出资的形式: 。2。出资的形式: 。3。出资的形式: 。4。出资的形式: 。5。出资的形式: 。6。出资的形式: 。7。出资的形式: 。8。出资的形式: 。9。出资的形式: 。10、万,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
14、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3、出资金额 利大于等于10,那么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那么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年 _ _月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那么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A、入股:需成认本合同;需经入股各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B、退股: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
15、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方或多方,那么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屡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那么。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
16、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那么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