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理论学习制度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更新教育观念,是做好教研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前提,学习是每个教研员的义务。 2、具体学习时间定在每周一上午进行,每次不少于3小时,每学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 3、学习内容为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最新成果、教育经典和教育名著等。 4、理论学习材料要装订存档,经典材料要下发各学校组织学习,以充分发挥理论的先导作用。 5、学习考核形式多样化,采用专题讲座、教研沙龙、测试等形式,并以此作为评定教研员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