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存、使用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气瓶储存的平安使用,做好气瓶储存的平安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气瓶储存的平安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气瓶储存的平安管理。3、职责供应部负责气瓶储存的管理工作。4、内容4.1公司应定期对供应部库房管理人员、各车间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平安教育与培训。4.2供应部应设专用仓库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要求,气瓶存放数量应符合有关平安规定。4.3供应部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应当购置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并委托供气单位将气瓶送至公司库房。5、检修人员使用气瓶应当遵守以下平安规定:5.1严格按照有关平安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5.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5.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5.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5.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