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营废弃物去除处理机构管理辅导方法大全五篇 【法规名称】 公民营废弃物去除处理机构申请许可案件收费标准【公布部门】 【公布时间】 2022-01-02【效力属性】 有效【正 文】 公民营废弃物去除处理机构申请许可案件收费标准 第1条 本标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公民营废弃物去除处理机构申请同意设置文件及各种许可证之核发、展延或变更,其审查费收费标准如下: 机构类别级别同意设置文件许可证之核发、展延或变更 之核发或变更 去除机构甲级二万五千元 乙级一万五千元 丙级 处理机构甲级四万元五万五千元 乙级二万四千元四万元 清理机构甲级四万元五万五千元 乙级二万四千元四万元 单位:新台币(元)每件 第3条 公民营废弃物去除处理机构申请核发、换发或补发许可证,应缴纳证书卖新台币一千元。 第4条 公民营废弃物去除处理机构申请变更机构名称、地址、组织、负责人姓名、住址、身分证明文件字号,其未变更原申请内容者,免缴纳审查费。 第5条 本标准所规定之各项费用缴纳后,除有误缴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或保存。 第6条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