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清洗建筑工程施工平安协议书 关于成都新益州新城(富士康生活配套区)拆迁安置房(三)工程3#、4#、5#楼,具备外墙清洗条件。现将3#、4#、5#楼外墙清洗承包给 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效劳部) 进行清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生产平安,明确各自的平安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平安措施,就3#、4#、5#楼外墙清洗的平安文明施工事项全部移交给 乙方 ,乙方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平安生产负全责。严格执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平安、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平安生产保障体系及平安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平安责任制和消防平安责任制度。乙方在入场后,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平安教育及技术交底,所有人员不得现场居住,更不得在施工楼内居住,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坠落,做到不伤害他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均由 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效劳部) 全权负责,一切与中国五冶集团新益州新城工程部无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中国五冶集团 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效劳部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