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代表补选实施方案 鉴于局部市人大代表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我镇依法补选市第八届人大代表2名。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选工作原那么。补选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那么。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补选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补选的正确方向。二要坚持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发动选民参加选举。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补选各项工作,确保补选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二、选区安排和代表名额。此次需要补选市人大代表2名,选区1
2、个。选举方法:等额选举。 三、补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选民公榜(11月15日前) 1、11月5日前成立专班、确定选区、制定补选方案,安排部署补选工作; 2、11月5日至15日重新核对选民名单(减去调出和死亡,增加调入和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人员); 3、11月15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4、11月16日上报选民人数(细化到村居)。 第二阶段: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11月27日前) 1、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下发候选人简介; 2、11月27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3、市人大代工委统一印制选票; 第三阶段:投票选举(11月30日前) 1、11月27日到市人大代工委领取选票; 2、11月29日召开补选工作筹备会; 3、11月30日组织投票选举; 4、选举结果汇总,当日上报市人大代工委。 四、组织领导。镇委成立补选工作专班,由镇委书记、人大主席李运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肖元海任副组长负责牵头组织,镇人大联络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具体落实。 2023年11月2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