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试剂管理制度题 目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编号 SMP-JYHS-003-00 制 定 年 月 日 版本 第一版 审 核 年 月 日 页号 01/02 批 准 年 月 日 颁 发 部 门 质管部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质管部QC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制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管理,检验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质量检验主管负责本规程执行过程的监督。范围 适用于化学试剂管理。内容 1、贮存环境:11 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存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室应设在平安位置,偏离实验室、办公室;12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避光,通风良好,有适宜的排气设施
2、;13 室内严禁烟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充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14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耐腐蚀材质制成,防尘、避光,取用方便;15 特殊试药应贮存于专柜室中,按相应规定贮存。易燃、易爆品应贮存于防火的专室或专柜内,有降温、通风设施。2、贮存保管:21 化学试剂的贮存保管由专人负责;22 该专职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23 化学试剂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强氧化性、强复原性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注意不得将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如酸、碱;氧化物与复原物贮存在同一柜内;231分类:一般按液体、
3、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等再次分类,按顺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试药瓶身及瓶盖均应有编号;编码 SMP-JYHS-003-00 页号 目 02/02 题目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232 贮存条件:232易潮、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闭或蜡封保存;2322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沸点低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2323 剧毒品、易燃品、易爆品、易腐蚀品等尽可能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如有少量剩余应单独存放于专柜中;2324 溴、氨水及需低温存放的试剂需放在冰箱内;24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25 特殊试
4、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用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易燃易爆品应由专人负责。化学试剂的购置:每月由中心化验室主任,根据库存量及化学试剂检验需要量提出购置方案,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供给部采购员购置。2 化学试剂的入库:购置后由化学试剂管理员接收并入库,入库后填写“试剂、试药入库记录。3 化学试剂的发放:中心化验室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经中心化验室主任批准后,到化学试剂库领取,化学试剂库管理员填写“试剂、试药发放记录,化学试剂库管理员与领用人分别签字。4 化学试剂贮存 4.1 化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 4.1.1 化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药品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
5、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4.1.2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平安位置。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4.1.3 化学试剂贮藏室室温应保持以5-25。4.1.4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4.1.6 大量危险品应存放于危险品库中。4.2 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 4.2.1 化学试剂贮存由化学试剂管理员专人负责。4.2.2 化学试剂管理员应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具有高度责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保证化学试剂按规定的要求贮存。4.2.3 化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
6、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4.2.4 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挥发、强腐蚀品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4.2.4.1 分类: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分别码放整齐造册登记,按分类、购进顺序登记。每一类均应贴有标记,内容包括:类别、贮存条件、异常情况下紧急处理方法。4.2.4.2 特殊贮存条件化学试剂的贮存。4.2.4.2.1 易潮解、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化学试剂,需密闭保存。4.2.4.2.2 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4
7、.2.4.2.3 爆炸品、剧毒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应单独存放。4.2.4.2.4 溴、氨水等应放在普通冰箱内,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枯燥贮放。4.2.5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瓶外均贴有状态标记,根据此标记存放到规定室柜内。色标含意:红色:剧毒品 标记符号:W:怕水 兰色:危险品 H:怕热 黄色:氧化剂 L:怕光 白色:腐蚀剂 4.2.4 化学试剂保管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温、湿度表,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温度、湿度、结果、备注。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4.2.5 无标签的试剂未经鉴定之前不得发放。4.2.6 保持室内清洁,保证所贮存试剂
8、的实际贮存条件符合规定要求。4.2.7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保证可随时开启使用。4.3 配制试剂的贮存 4.3.1 配制试剂在实验室操作区内保存,除执行化学试剂贮存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其外观的变化。4.3.2 由化验员负责保管,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4.3.3 注意防止阳光直射和室内通风。4.3.4 注意室内温湿度变化,夏季高温季节应放在冰箱内保存。4.3.5 配制试剂要封口严密,瓶口或盖损坏要及时更换。4.4 化学试剂的发放 4.4.1 化学试剂管理员负责试剂的发放工作。4.4.2 填写试剂、试药发放记录。内容:品名、规格、编号、数量、领用人、发放人、领用日期等。4.4.
9、3 发放人检查包装完好,标签完好无误方可发放。5 化学试剂配制 5.1 试剂配制应按批准的各类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并填写相应配制记录。5.2 缓冲液配制记录内容:名称、pH值、使用期限、配制温度、配制依据、配制方法、配制日期、配制体积、配制者、复核者、使用截止日期、备注、指令。5.3 试液与指示液配制记录:名称、变色范围、使用期限、配制温度、配制依据、配制方法、配制日期、配制数量、配制者、复核者、备注、指令。5.4 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瓶签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使用期内,方可进行配制。5.5 试剂恒重:固体化学试药在贮存中易吸潮而增加重量,故配制时需恒重,按 “恒重
10、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6 称量是决定所配制试剂准确性的关键步骤,必须准确无误。5.7 所用操作器具,必须枯燥、洁净、无痕迹,并经过计量校正。5.8 严格按配制方法进行操作,化验操作符合规定要求。5.9 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不要多配。特别是危险品、毒品应随用随配,多余试药退库,以防时间长变质或造成事故,配制后存放时间根据不同试剂性质分别制定。5.10 配好后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要装于棕色瓶中放置于有避光措施的柜中,挥发性试剂其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试剂应密封,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5.11 用过的容器、工具按各自的清洁规程
11、清洗,必要时消毒、枯燥、贮存备用。5.12 配制记录保存至试剂用完后一年。6 化学试剂使用 6.1 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6.2 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6.3 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6.4 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得再倒回原试剂瓶中。6.5 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防止试剂洒在瓶签上。6.6 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本卷须知:6.6.1 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或试液。6.6.2 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勿张冠李戴。6.6.3 瓶口:不要开的太久,以免灰
12、尘及脏物落入。6.7 需冷冻贮藏的试剂使用时勿反复冻融,否那么会加速试剂变质。应按日用量分装冷冻,用多少取多少。6.8 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6.9 贮于冰箱的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6.10 化验室试剂应按类别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复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过失。7 化学试剂的编号 化学试剂的编号用“G、S、Y等分别表示,其中“G为固体,“Y为液体,“S为生测用试剂,短线连接三位数字表示顺序号。把化验室常用试剂分别给一个固定代码。-试剂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存放。2试剂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年度方案,做到方案合理,报负责人批准。3试剂
13、采购方案批准后,填写请购单,主管负责人签名后,送采购产采购。4试剂购置后,认真核对,分类存放,并填写入帐记录。5试剂由管理人员根据配制用量发放,已取出的试剂严禁倒回原瓶中,并 做好发放记录。6试剂按规定的贮藏期限贮存、使用,没有期限的,原那么上为三年。7批准销毁的化学试剂,对环境,下水道无污染的,直接冲入下水道,对 毒性强,有污染的,按销毁方法执行,执行销毁应有指定的第二人在场监督执行,销毁应有记录。 目的 建立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保证化学试剂正确使用,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2. 范围 实验室用直接购置的试剂和配制的试液。3. 管理职责 3.1 分析室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修订。3.2 质管部经理负
14、监责督检查。4. 管理程序 4.1 试液的配制 4.1.1 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试药与该试剂配制过程的一致性,瓶签是否完好,试剂外观是否符合要求。4.1.2 试剂恒重。局部固体试剂在贮存中易吸潮,故配制时需按要求恒重。4.1.3 称重必须准确无误。4.1.4 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原那么上配用量以36个月用完为宜;某些性质非常活泼的试液可即用即配。4.1.5 配好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容器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装于棕色瓶中;挥发性试剂瓶塞要严密。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4.1.6 用过的容器、工具按各自的清洁规程清洗,必要时枯燥、贮存备用。4.
15、2 直接购入的化学试剂贮存 4.2.1 实验室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多余试剂须贮存在贮存室中。4.2.2 化学试剂的分类贮存。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4.2.3 易潮解吸湿、易风化、易挥发、易氧化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封保存。4.3 配制试剂的贮存 4.3.1 配制试剂一般在实验室操作区内保存,保存条件略低于化学试剂贮存室。4.3.2 配制试剂一般贮存36个月,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4.3.3 防止阳光直射。4.3.4 配制试剂要封口严密。4.4 化学试剂的使用 4.4.1 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4.4.2 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无瓶签或瓶贴、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均不得使用。4.4.3 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有无沉淀、长菌,变质试剂不得使用。4.4.4 试剂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准再倒回原试剂瓶中。4.4.5 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瓶签朝向手心的一面,防止试剂洒在瓶签上腐蚀瓶签。4.4.6 瓶塞的塞心勿与台面接触,勿塞错瓶塞。瓶口不要开太久,以免杂质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