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二、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根本知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三、培训课时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四、培训方式内部培训或外部委托培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