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政协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农村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检查和民主评议以及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依据有关要求定期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负责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挂念镇、街道民政助理发放低保金。 二、对于本村区域内发生突发性自然灾难,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把握灾情,并准时向镇、街道民政部门报告(初报、续报、核报);生疏救灾工作日常业务,做好人口受灾,农作物受灾及灾难损失状况统计工作;具体参与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准时组织发放救灾款物,并落实到户、到人,建立本村灾民救助档案。 三、指导返乡农村退役士兵创业。 四、负责辖区内优抚对象各项待遇的落实。 五、挂念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六、把握孤残儿童数量,供应相关信息;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收养登记方法,负责解答相关学问,依法供应证明材料;做好殡葬管理条例、移风易俗,文明从俭办丧事的宣扬工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做奉献;走访流浪乞讨儿童家庭,与其签订责任状,挂念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七、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界桩的管护和村地名标志的设置、管护。 八、指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乡镇经济进展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