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平安的承诺书 根据市局和乡政府平安生产的各项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我作为本单位的一名驾驶人员,对本职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职责如下: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平安。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医院制定了平安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认真贯彻平安生产法、道路交通平安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平安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平安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 五、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救护车辆各种证、牌齐全有效。 六、经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医院逐级反映,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