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通过运输场所和运输工具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提高快速反响和应急处理能力,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流行。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关学成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
2、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对本次工作进行亲自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三、应急响应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四、应急保障 交通运输局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催促辖区客运站、客货运企业、城市公交、出租车企业对运输车辆和场站区采取必要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催促客运站、物流场站配备体温测温计、消毒药物、喷洒器具、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和用品,做好防范工作。 (二)催促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企业继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实行从业人员“扫码、测温,要求广阔司乘人员佩戴口罩、车内按要求配备口罩做好防范工作。 (三)催促客运站、物流场站
3、按要求做好通风、消杀工作。 (四)催促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物流场站经营者组织本单位职工、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做好工作在一线职工的防护工作,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五催促客货运输企业在营运车辆上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简便防护物品,并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六)催促货运场站经营者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对来自疫区的车辆、货物、返城的旅客进行消毒检查。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冷链运输的查验海关报关单据、装运货物信息、驾驶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员信息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 当发现疑似病人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
4、一)在客货场站、交通固定站点发现疑似病人时,要立即为疑似病人和与疑似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发放口罩,将疑似病人带到隔离观察室,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在出租车、客货运车辆内发现疑似病人时,要立即为车内人员发放口罩,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并立即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卫健部门要求进行。 (三)对发现疑似病人、疫区货物和确诊病例的客货场站、交通固定站点、客货运车辆要按照卫健部门的要求进行封闭消毒处理,经卫健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四)与可疑病人有过接触的交通运输系统人员要按卫健部门的规定,实行医学隔离观察,经卫健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上岗。 六、应急报告 (一)报告流程。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要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卫健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各“哨点。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根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根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辆。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车牌号、发车时间、运行线路;客货运车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根本情况、货物品名,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七、应急通信 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加强值班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