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不允许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校团委办公室。 第三条:值班时认真负责,保持安静,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吸烟喝酒,不允 许个人以任何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第四条。文明礼貌,尊重上级,服从领导。 第五条。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六条:保持室内清洁,保护公物,妥善保管钥匙,严禁转借他人或自配钥 匙。 第七条。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办公室主任或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做好每日值班工作,详细记录当天值班工作情况及来电、来函情况, 负责联系有关紧急事情。 第九条。负责办公室公共财物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外借财物。 第十条。负责办公室
2、的卫生清扫等清洁工作。 第十一条。每周进行一次办公室大扫除,保证办公室卫生清洁。 第二篇: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校团委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钥匙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上钥匙只限于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佩戴。特别的,由于学生工作的需要,在协商学院情况下配备办公室钥匙。 2、佩戴钥匙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期间,认真负责办公室财产平安。 3、由于学生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如有事需要借用办公室,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申请,经过许可前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进行办公室出入登记,办公室所有财产平安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出入登记详细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当事人、使用目的、负责人签名、备注。(负责人为钥匙经手人)
3、 4、其他学生会成员一律不得佩戴办公室钥匙。如发现此种情况,办公室主任有权对钥匙进行没收,并对其警告或者处分。 5、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 二、财产管理制度: 1、任何人使用办公室财产之前必须先得到办公室主任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办公室的用品。 2、在出现急需使用或无法联系办公室主任的情况下,使用人员可以先经过学生会主席的同意,然后由学生会主席转告办公室主任。 3、所有办公室物品在使用或者借出之前,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必要的财产借出登记,详细情况包括借出物品、借方负责人、借出时间、经办人、备注(用途)。 4、所有办公室物品在归还之时,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必要的财产归 还登记。经办人必须对归
4、还物品清点整理,如出现问题,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使用办公室物品者,必须在使用期间保证物品的完整性和平安性;私自使用以及丧失或损坏办公室物品者,将对其追究赔偿责任。 三、工作开展制度 1、配合主席团开展、协调各项工作,处理好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 2.收集各系、各部门的方案、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3、整理及起草各类文件,草拟各种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定期公布学生会工作进程,增加学生会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为各部门提供资料; 6、代理主席团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四、内部规定 1、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2、不得私自带
5、他人进入办公室。 3、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4、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办公室 为办公 ,任何人不得私自打个人 。 6、热心接待校团委及学生会人员来信来访、记录等。 7、接待领导老师要热情,有事情要及时向老师反映。 第三篇。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为加强对学生会对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加强各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物品管理制度 1.针对办公室所辖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单并打印物品实时借出、归还记录表,并定期做物品检查、核实,保证办公室物品不丧失
6、。 2.各部或研究生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应首先支会办公室人员,经同意后有值班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物品借出记录表内),如到期未归还相应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责任人(物品借出者)。 3.针对外院人员借出本院物品同样要先支会本院办公室,经核实与本院使用无冲突情况下,同意前方可借出,并抵押相应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有效),由中介人签字并直接负责物品追还,对逾期未还者按天收取相应罚金。 4.所有办公室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对物品在借出期间如有损坏要作相应或全额赔付。 第二条值班制 1.办公室值班实行各部门轮岗负责制,即由各部直接安排人员到办公
7、室值班(可内部协调),办公室直接针对各部部长,由部长直接负责各部人员安排(每天各部值班人员不局限一个人,保证值班时间有值班人员在岗),主席团成员带班负责。 2.对办公室值班情况由主席团做不定期检查到岗情况并由组织部、纪检部做检查记录,列入各部和学生干部考核工程中。 3.各值班人员到岗后应到党委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报到并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过程中要切实尽责,查看三个网页新闻、通知并及时传达,未到时间绝不离岗,离岗时锁好门窗并保证办公室清洁。 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第三条财务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收入(包括所拉赞助,宣传费用,票务费用,场地费用等)须如实报至办
8、公室或主席团并由办公室做统一保管和支出。 2.进行各项活动前团委学生会各部应将经费预算和经费申请交至办公室,经主席团审议前方可使用经费。 3.学生会各部门凭发票或收据定期向办公室申请经费报销;同时须注明具体用途,花费人、经手人签字等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交至主席团审核,后统一拨付款项。 4.办公室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发票、收据的存档、记录工作,定期做财务总结和财务公布。 第四条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分为学生干部档案和活动档案两大类,对档案要定期做档案整理、归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保密。 2.学生干部档案按学生会各局部类整理,各部大型活动活动档案按部整理(包括学期活动方案、活动申请、筹划、预案、总
9、结、通讯等内容) 3.对入档档案要做入档前登记记录,对于各类档案保证档案完整前方可入档;在对已在档档案核查中发现有缺少文件的应及时加上相应文件。 4.如有关人员需借用相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主席团同意后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入档。 5.定期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与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具体工作制度 1.当办公室接收到院团委或主席团主席团活动、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传达相关各部,做好相关安排。 2.各部举办院系大型活动前一个月应向办公室索取活动申报表,由办公室转交主席团审定;通过后在活动前两周内递交办公室活动筹划(预案、应急预案等)、各部门协调方案、物品清单及预算三项一式两份;活动结束
10、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交至办公室。 3.如涉及紧急活动由主办部门与办公室、主席团商议后可直接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活动相关材料。 4.办公室在接到申请表后协调各部活动时间安排,接到活动筹划后及时和活动主办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召开各部协调会议共同做好各部间的协调,安排相关物品、人员等。 5.办公室人员对院系活动实行轮岗专项负责制,让每个办公室人员充分投入到办公室的工作中,其他人员协调合作。 6.办公室协助组织部对各部的活动依据申请表、筹划实行检查,纳入部门考核中。 第六条其他 1.办公室做好团委学生会每次例会会议记录,并定期召开办公室内部会议。 2.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收集院系各种信息
11、为主席团提供信息资源。 第七条 1.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酗酒、打牌、搞私人聚会。 2.严禁在办公室内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各部门需保持好办公室的卫生,每次活动完毕(如做宣传板、开会、值班等)后,必须将办公室布置整齐,清扫干净。 3.每天参加值班的学生干部须准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主席或办公室主任请假。 4.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日表准时到办公室值班、签到,做好日常事务(包括办公室每天的卫生),如有特殊事件,应及时向主席或主任汇报。 5.学生会的所有公共财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借权属办公室,办公室须做好登记手续,借用人员须到办公室办理出借手续,其他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外借。
12、6.办公室须做好各部门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7.例会、集体出校参加活动必须佩带校徽。 8.例会时一律把 调振动或静音。 注: 1、以上条例希望学生会各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办公室。 3、本条例仍需完善,希望各位学生干部积极反响意见。 第四篇: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重庆工商大学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制度 为了进一步标准我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学生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院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切实遵照执行。 一、组织制度 本团委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委员十人。 办公
13、室成员在主任及校主席团成员的领导下开展通识学院的各种工作。 二、会议程序 任何一场会议或活动,假设有事需要请假,必须找相关组织人员请假,会前将假条交给点名人员,不得由别人代请。每次开会提前2023分钟到场;开会时,假设因事迟到,本人必须会前通知负责人员;开会时,所有 必须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并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三、活动中心的借用程序 (一)审批程序 各班或学校各部门借用食堂三楼的场地,需先交申请表至学院团委书记董老师签字,再交至团委办公室备案。 (二)本卷须知 1、如要借用场地,需提前5天向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预定,假设没有预定而发生活动冲突,后果由活动负责人自行承担。 2、预定时,活动负责
14、人要把活动的时间及开门时间告知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假设活动负责人未能按申请时间到场,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5分钟后即视为活动取消,可以关门离开。 3、活动前,活动负责人要把申请表交给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并进行财产借用登记手续在申领表中具体写明要申领物品的数量和用途,由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负责人交予申请人所申领的物品,并且做好申领登记。 4、没有经过审批并且在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登记的,场地和设备一律1 不得使用;申请书及登记表中要写明所借物品,未经过申请登记的物品一律不得使用。 5、活动结束后必须将场地恢复原样,并通知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清点器材及物品。财物出现损坏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四、值班制度 1、每天必须有固定的值班人员在办公室,为保证办公室工作不受影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长时间离开办公室。 2、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工作笔记,对值班所做事情进行详细的记录,借物品必须写好归还日期和负责人名字 ,并写好交接记录,方便后一位值班同学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