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 目:B县人大监督政府融资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论文的研究意义:(1)学术意义: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快经济社会开展步伐,提高城市建设、民生公益事业等根底设施建设水平和速度,但地方财政无法负担起巨大的资金需求。地方政府利用所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通常简称城投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和财政信用为担保,采取财政担保或国有资产抵押等方式,以工程收益或财政预算安排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向国有政策银行或商业银行融借建设资金,用于城市、工业、民生、公益事业等重大工程的建设。学者们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如何防范融资风险、政府如何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进行研究。作为国家
2、权力机关,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但人大如何监督政府融资平台运行的研究资料还比较匮乏。本文将从人民主权理论和马克思的权利制约理论着手,探讨人大监督的理论框架,阐释人大监督的法律依据,分析人大监督的意义,结合公共产品理论和地方官员晋升鼓励理论说明政府融资的理论框架,研究融资平台与政府、政府与人大之间的关系。(2)实践意义:据Wind统计数据,自2023年以来,拥有财务数据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共有1451家,有息债务规模从2023年末的20.64万亿元增至2023年6月末的43.28万亿元,规模翻番。自202
3、3年来,国务院、财政部、银监会等多部门发文,要求标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控制整体债务规模,降低融资本钱。我国宪法第三章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方案。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明确:常务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法第十三章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政府融资款项一般用于本行政区域的根底工程或重
4、点工程,关系到经济社会开展的全局和长远,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理所应当属于人大审查决定和监督的范围。B县正处于加快现代农业开展步伐、完善城乡根底设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但因经济总量偏小,开展不平衡,财政困难,县政府成立了两家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主要的融资平台,用以解决政府公共效劳资金缺口,但两家公司根本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利润严重依赖于财政补贴、融资平台在建工程较多,存量债务的置换需求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其中一项重要职能,经济和重大工程监督更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但B县人大在对政府融资实施监督中存在监督被动、监督能力有
5、待提升、监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将对融资平台工资进行实地调研,查找B县融资平台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人大监督融资平台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完善监督的方法,希望通过对B县个案的研究,为人大如何加强对政府融资监督提出有效的对策。 国内分析现状:国内关于政府融资问题研究的的期刊论文主要研究方向是平台风险防范问题、平台建设及开展、平台运行机制与运作模式等方面,最受关注的是平台风险防范问题。还有一些学者从地方融资制度和法律上再设计上来完善地方政府监管制度。从人大角度对政府融资进行监督的研究还比较匮乏。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情况与风险防范的研究角度来看,我国学者从地方政府与银行联手防
6、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自身加强风控水平等角度进行了分析。余子良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来龙去脉与风险避一文中表示,分税制改革后,“财权上移,事权下移,造成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文章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设立过程与开展态势入手,表示应从地方政府与银行系统两方面入手,其次分析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标准,主要有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成立、运作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推高了房价,使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困难、国家经济政策可操作空间下降,最后提出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蕴含风险的对策。2023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解决刺激经济所需的财政支出资金缺口起到
7、了关键性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防止地出现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与负债规模的爆发式增长的局面。融资平台运作的各个环节,从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资金流向、还款备付等方面标准与管理融资平台的运作我国开展的初期,相关学者曾提出分权制衡的说法,同时还有毛泽东思想理论,这些都能够对人民起到监督的作用, 同时还提出人民群众是监督的主体,只有实现了人民的监督权力,才能够把监督活动的主体开展出来,在这其中不是司法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监督,所以能够看出,政治监督工作才是人民监督活动的主体所以想要实现政府监督工作,还需要人民的支持和鼓励。从法律监督体系的角度来看,我国学者孙艺宁、唐洋军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政府融资平台的法
8、律监督进行了分析,孙艺宁在突破困境,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体系表示说,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融资来解决建设资金缺乏的问题,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进一步增大,给经济社会的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结合近年来开展政府负债专项审计调查的实际情况,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运行体制、财政还款能力、金融监管、法律层面揭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存在的困境,分析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的主要途径,提出了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对策和建议。我国的人大监督体制适应我国所有的国情和历史的开展状况,所以这一点对于我国的政府监督工作来说具有非常多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同时也是
9、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权力的主要实现形式。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同时也是我国政府、法院等实施权力的监督机关,这也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要的组成局部,是社会给予人大的一项重要权力,这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系,最高层次的监督工作。唐洋军在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开展:国外模式与中国之道一文中表示,从财政分权的角度比较了中国和美日欧等兴旺经济体财权和事权的匹配度问题,并对各经济体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进行了归纳,分析了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开展的历史沿革、特点和现状,介绍了主要商业银行的做法。最后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分析得出融资平台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其背后隐藏着一系列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仅从金融机构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10、的角度入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平台的问题。国内外都包含着对于政府权力的监督体系和监督工作,其中所包含的属性非常多,并且对于人大监督权力和主体也非常明确,这也是人大在监督工作上发挥出来的主要作用和效果。米璨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理论根底与动因中指出,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产生的理论根底有四个方面,即公共产品融资理论、地方竞争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地方官员晋升鼓励理论。文章主要分析了投融资平台产生的理论根底和现实动因,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一种重要的融资模式,为促进城市根底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开展筹集资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标准等问题。为有效防范财政金
11、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开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标准与管理,兴利除弊。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与治理方式的角度来看,巴曙松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开展及其风险评估指出“过度负债的地方投融资平台所形成的风险是多元化多角度的。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很不透明;在地方投融资平台推进的各种根底设施工程中,普遍存在资本金缺乏的问题,使得不同地方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变通来补充资本金,使得银行的贷款风险明显加大;大规模的地方投融资平台主导的信贷高速增长,实际上增大了财政的隐形负债。祁永忠、栾彦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及其治理一文中指出“标准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长期健康开展
12、,需要尽快清理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其债务,同时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的长效机制,使地方政府从过度依赖融资平台中解脱出来。文章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产生入手,指出有设立不标准,企业管理制度落后,信息披露不完整,杆杠率偏高过大,融资渠道单一,现金流覆盖偏低等问题,其次,解析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主要表现,一是不良贷款率可能提升、二是地方政府承担的间接还款压力增大、三是再次形成国进民退的风险、四是阻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贯彻、五是阻碍信贷政策的调整和运行、六是经济波动的风险加大。最后,提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治理对策,其中有清理现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其公司债务、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的
13、长效机制等。从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的角度来看,戴传利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选择问题研究说明“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对地方债务融资进行监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考虑具体国情我国应采用统一立法模式。文中表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近几年急剧膨胀,负债融资开展已经形成不可阻挡之势。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显得意义特别重大。外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立法模式有三种:分散立法模式、统一立法模式、集中立法模式。考虑具体国情我国应采用第二种立法模式。孙艺宁在突破困境,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体系中指出“实现有效监管,政府审计机关和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互协调监管信息和内容,才能增加对政府融资平台的有效监
14、管。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融资来解决建设资金缺乏的问题,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债进一步增大,给经济社会的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本文结合近年来开展政府负债专项审计调查的实际情况,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运行体制、财政还款能力、金融监管、法律层面揭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存在的困境,分析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的主要途径,提出了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对策和建议。根据已经完成的学术研究,不同的人对于人大监督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述。杨光斌和尹冬华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理论根底一文中说,随着世界的民主文明理论不断实现,权力还需要在有效的监督工作下进行,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行驶公
15、众的权力,同时也能够有效的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这一点也成为了全世界达成的统一的共识。但是对于制约权力的行使方式,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要求和国情,同时也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国情,所以对于政府的监管制度也是不同的。叶春涛在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工作监督的对策思考一文中提出我国的政府监督方式一般就是借鉴资产阶级的分权制衡方式,并且吸收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监督方式,这样再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进行制度的分配的分权,最终做到了人民当家做主,同时依然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权利和制度,以此智力国家。何深思在人大监督刚性的天然缺失与有效植入一文中表示,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最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时最高层次的监督手段
16、,这也是我国人大制度最好的发挥权利的方式,同时也是人民监督和人大体系结合在一起的最好形式。廖长林、顾栋材、李振华、潘德勇在地方政府投资的人大监督机制研究一文中曾对这一内容提出相关的建议,认为人大的概念就是对监督的工作进行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权就是人大常委会中的宪法,并且这一宪法能够对人民的权力进行维护,并且代表着人民的根本意志,同时按照法律的形式和程序进行管理,这也是由各个部门共同的分析和决定的一项权利。国外研究现状: 对于政府融资平台的研究,目前很难找到与此直接相关的国外文献。西方兴旺国家进行投资与融资一般都采用政府直接参与的方式,即直接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发行地方债券。国外学者相继提出了“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的观点,拓宽了政府债务的统计口径。哈维罗森(Harvey S. Rosen)在1992年首次提出隐性债务的概念,在方案经济时期下,劳动者个人对养老保险不作任何投保,养老金由国家承诺。然而,在体制转型时由于实行了个人账户,这些人没有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 ,所以国家必须对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