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法律救济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法律救济工作以窗口建设贯穿始终,以法律救济宣扬为切入点,以提高法律救济效劳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法律救济工作为支撑点,乐观发挥法律救济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效劳于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供给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那么,创新思想,开拓奋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困难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保障,提升法律救济效劳力量 我局乐观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乐观争取法律救济工作“三个纳入。区政府将法律救济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法律救济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借助“
2、清风行动重要内容的有利时机,着重解决法律救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完善了实施方法,增加了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制订了本年度法律救济目标实施方案,将法律救济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人,通过签订法律救济目标任务分解书,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基层法律救济工作站,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工程。二是连续将法律救济作为本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支配专人负责法律救济“12348热线的询问接待工作,乐观推行六项便民效劳方法。三是乐观开展法律救济直通车“六进活动,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工厂、进集市;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报等各级媒体对我区的法律救济活动进行了报道。 二、健全组织,保障救济工作协调进展 中心以民效劳
3、为宗旨,把便民、利民、优质效劳作为法律救济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乐观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效劳承诺,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救济机构的效劳力量和管理水平,中心各项制度健全,法律救济活动标准,“应援尽援的原那么得到严格贯彻,法律救济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组织网络。全区设有8个法律救济工作站,与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联合成立法律救济工作站,在社区设立法律救济联系点,形成了以区法律救济中心为主体、各基层法律救济工作站、联系点为依托的法律救济工作三级网络体系。 人员配备。中心配有专职人员三人,两人
4、为法律专业,一人具有律师资格。中心还配备了两名救济专职律师值班。几年来,他们乐观发挥法律效劳的专业优势,为辖区申请救济的困难群众,供给急躁细致的法律论证,受到受援人的全都好评。 三、营造气氛,做好法律救济宣扬工作 在辖区18个行政村悬挂条幅,加大对“12348法律救济热线的宣扬工作,加强法律救济联络点以及法律救济联络员建设,借助媒体平台加强宣扬,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扩大法律救济宣扬的掩盖面,使更多群众了解什么是法律救济、如何申请法律救济。 依托“法制宣扬月、“法援直通车、和“QQ视频法律救济等专项宣扬活动,在人群密集的广场、车站、社区、学校等进行现场询问答疑,扩大法律救济的社会知晓率。 与区残疾
5、人联合会共同发文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律救济扶残助残活动的实施意见,做好对辖区残疾人法律救济工作。乐观与区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印发法律救济便民效劳卡、婚姻家庭、农夫工维权法律学问彩页、小册子丰富宣扬内容。通过定向的宣扬,使群众明确了法律救济的业务范围、申请程序、申请途径,便利他提够得到快捷准时的法律救济效劳。社会效果格外明显。 四、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救济管理工作 我们以“法律救济便民效劳的主题活动为抓手,从抓管理、抓标准入手,我们坚持以制度标准行为,以行为表达作风。中心重视制度建设,在法律救济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留意: 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职业道德标准、案件争辩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
6、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救济人员从依法行政、标准管理到廉洁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并免费发放法律救济指南、便民联络卡活动,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对法律救济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救济申请的审查与确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救济人员实施法律救济程序清楚; 对案件的受理审查、办案标准、案件归档、案件经费补贴发放状况及受援人回访意见反响状况全部纳入考核。并对法律救济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人维护、专人录入,保证了录入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监督,
7、提升法律救济效劳质量 区法律救济中心下大力量狠抓法律救济案件效劳质量,要求全部的法律救济工作者要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猛烈意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今年,中心有两件案件受到省中心的专项资助。 中心以质量为切入点,实行办案质量跟踪,努力做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管理,着重抓了案前审查、案中督查、案后检查三个环节。法律救济中心指派法律救济案件的同时,向法院发送案件征询意见函,由承方法官和受援人填写后反响到法律救济中心,随时把握救济律师的效劳状况及办案质量,向受援人发送法律救济来访接待询问测评表,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救济机构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 ,便利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到达标准
8、救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 我局从强化法律救济办案质量管理工作入手,大力提升法律救济的社会效益,实行“四个加强全面提高法律救济办案质量。“四个加强是:一是加强法律救济办案人员的思想生疏。印发了关于标准区法律救济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法律效劳工作者的生疏,把办理法律救济案件作为法律效劳工作人员效劳百姓、效劳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救济办案质量监控力度。对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救济案件效劳质量状况联系表,做到准时发放,准时回收,准时反响;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乐观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对法律救济案件的
9、评查。对今年以来全区法律救济案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律师与救济对象沟通状况、律师调查取证、律师辩护意见质量等方面状况,并依据意见被法庭接受状况、律师事务所自评意见、案件归档质量、当事人满足程度等状况做出综合评析,以点促面,进入良性循环。 六、高效便民,简化法律救济受理审查程序 区法律救济机构把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夫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夫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范围,简化法律救济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效劳。对申请法律救济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归侨侨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需要马上申请实行保全措施的或者状况紧急的法律救济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中
10、心还乐观引导法律救济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洁、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依据受援人意愿,尽量接受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 七、开拓思想,创新法律救济效劳形式 QQ视频法律救济。区法援中心从维护和保障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动身,充分发挥辖区司法行政整体资源优势,探究实践了一套高效、快捷的便民综合效劳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领先打造了“视频法律救济乐观构建“10分钟便民效劳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救济中心将传统的效劳方式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借助各法律救济工作站网络优势,搭建了法律救济网上QQ视频询问系统,选择了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方面10名法律救
11、济专家律师,在线进行法律救济询问、解答。每天由一名法律救济中心工作人员作为管理员值班,如符合法律救济条件在线申请可以准时在线受理。同时,将法律救济“视频审批效劳延长至社区。目前,全区共有24个社区的法律救济点具备了“网上视频申请条件,社区居民可就近直接到社区法律救济点寻求法律救济,受援人在“10分钟内就可申请成功,实现了基层法律救济工作一站式、零距离。自网络视频开通以来,共接待询问323人次。 为确保社区居民在“10分钟内获得最新法律救济信息和准时的法律救济,区司法局从全区低保户、残疾人群等弱势群体动态信息管理入手,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救济工作网络,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低保户
12、、残疾人群的信息库在“10分钟内了解到当事人经济困难状况,完成信息传送,使区法律救济中心可在第一时间把握当事人的状况,缩短了法律救济受理、审查流程,提高了法律救济的工作效率。为充分发挥“法律救济10分钟便民效劳圈效能,区司法局要求“10分钟法援效劳圈的10名专业律师效劳团队要在线值班,使受援人在“10分钟内通过视频与救济律师进行“面对面零距离沟通。 自视频救济系统开通以来,共接待询问323人次,在线审查受理法律救济案件35起,法律救济工作日益高效便捷化。 解决外来流淌人口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为了降低法律救济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区法律救济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对流淌人口申请人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
13、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思路。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农夫工、打工者大多为外来流淌人员,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比拟困难,由于其在本地无固定住宅,住宅地办事处由于不清楚他们的实际收入状况,所在单位也不情愿开具收入证明,对他申请法律救济案件带来的很大的困难。 假设申请人在本市打工,无固定的住宅,申请法律救济,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消逝问题的状况下,中心要求申请人要其供给两名在本市有固定收入或是固定住宅的保证人,保证其经济困难,签定保证书,住宅地的街道办事处对其经济状况予以认定,然后区法律救济中心审核,符合法律救济条件,中心通过审批予以法律救济。在实际救济过程中,觉察申请人的实际收入与其所供给的经济困难证明不符,中心首先准时终止法律救济,申请人和保证人连带担当不利后果。新做法实行后,大大便利了宽敞流淌人口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难这一现实问题,提高了法律救济的办事效率,受到了申请人的全都好评。 “法援零距离专项活动。为了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把握并使用法律救济,区法律救济中心开展“法援零距离专项活动。 乐观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救济申请乐观受理,并广泛发动全区法律效劳者、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志愿者乐观行动,为弱势群体供给法律救济效劳。进一步推行法律救济简易程序。对行动不便、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当场受理,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实行上门救济,解答法律询问,发放法律救济宣扬资料,受理法律救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