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培训基地申请(通用格式) 三溪镇乡村医生培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我镇乡村医生培训管理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使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乡村医生根底知识、根本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效劳、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广阔农民群众提供平安、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1、培训对象。全镇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 2、培训内容。由省卫生厅组织编印的乡村医生标准培训教材,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效劳标准,法律法规等。 三:培训管理 1.由卫生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培训教师。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乡村医生必须按时参加每月一次(不少于4小时)的综合培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并及时补课。 3.每季度考试一次,综合考勤记录、培训登记、考试成绩,作为季度考核的依据。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