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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各部门职责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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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各部门职责规定今年2月1日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环保、城管、公安、规划、建设、市政、市容、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使城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广阔市民的身体健康。快来了解一下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各部门的职责规定吧!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

2、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固定设备的使用及污染防治情况。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设单位承当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污染防治监督责任,催促施工单位正常使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对确需连续作业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夜间作业证明。夜间作业证明应当载

3、明作业时间、内容、方式以及环境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后,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受理 12369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商业经营及文化娱乐噪声的监督管理。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在其他时间进行上述活动的,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受理 12342三、市公安局负责其他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产生噪声的监督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不得从事采用机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属、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5、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防止噪声干扰周围环境。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作业。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居民住宅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当按照标准合理安装使用,防止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标准安装、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防止防盗报警装置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环境。从事动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动物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6、噪声排放标准。在用机动车辆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或者撤除。驾驶机动车辆不得在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鸣放喇叭。加大对交通噪声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全市重点区域及禁噪路段的机动车鸣笛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加大对城区主干道及居民区的管控力度,及时查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噪声超标问题。受理 110四、市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对渣土车清运的管理,合理安排清运时间,防止连续作业。会同交警支队严格控制渣土车辆的路线审批,防止因连续审批造成噪声扰民。五、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地铁办加大对市政道路施工、交通运输、地铁建设噪声管理,防止因夜间施工导致的噪声扰民问题。同时,管护单位要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道路及其设施完好,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六、市建委要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降噪、防振的产品和材料。七、市规划局要科学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防止噪声扰民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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