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业公司环保检查状况汇报 2023年4月6日,我局派出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县矿业环评审批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状况 县矿业原址位于县中村乡,2023年2月搬迁至现址镇村,6月建成投入试生产。该建设工程于2023年4月托付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试验中心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月通过评审,目前正在报批中。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年设计生产萤石粉25000吨。 二、检查状况 该工程的主要生产工艺为:从矿山开采出来的萤石矿首先通过裂开后进入球磨机进行球磨,然后参加食用碱、水玻璃和油酸进行混合,之后再到浮选池进行浮选,浮选出来的萤石粉经真
2、空脱水机脱水后得到成品。该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浮选废水,废水接受先加石灰水混合再通过尾砂坝沉淀的工艺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废水经一小溪最终流入恩江。 检查当天,企业在正常生产,生产废水未加石灰水进行沉淀直接排入到尾砂坝中。由于尾砂坝已全部填满了尾砂,已丧失了沉淀功能,生产废水根本属于直排。另外由于近期雨水较多,尾砂坝一侧山坡上又在进行道路施工,山水夹杂着大量泥沙进入尾砂坝中,混浊的山水与生产废水一同流到尾砂坝下面的小溪中,造成溪水混浊。 三、存在的问题 1、废水治理设施没有专人管理,生产废水未经加药处理直排。 2、尾矿库已全填满了泥沙,未准时清理,已根本丧失了沉淀功能,生产废水属于直排。 3、雨水和生产废水未进行分流,确定程度上加速了尾砂坝的泥沙淤积。 4、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试生产。 四、处理意见 1、责令马上停止试生产。 2、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惩罚。 3、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加快废水治理设施建设,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