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平安生产督查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平安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催促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主体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努力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局平安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区经济开展创
2、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督查范围 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及工程部,重点是一建公司和二建公司的各工程部、砂石公司的爆破公司、XX县区各液化气站和代灌点。 三、督查内容 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健全平安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情况。 建筑工程或拆迁工程使用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城镇液化气站行政许可审批、燃气隐患整治情况、液化气站各瓶装供应点布点执行情况。 四、督查时间 局属各生产企业要结合实际,
3、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配合区、局里认真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整治方案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5月初至7月底,局属各生产企业、城镇各液化气站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根底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局平安生产督查组将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继续实行督查制的通知(吉区府办字202311号)要求进行督查。 7月底前,各生产企业单位分别进行总结,并于7月30日前将开展平安生产百日整治(督查)专项行开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经局汇总,形成总结材料报区安委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区建设局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督查方法 听
4、取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平安生产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工作台帐等。 到建筑施工现场和液化气站进行抽查,特别对隐患未予整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工地重点督查、抽查。 及时向被督查的生产单位反响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平安隐患,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每次督查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七、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生产企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平安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催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深入一线开展督
5、查,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平安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建筑公司、砂石的爆破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根据本行业的工作性质,制定相应具体、重点突出、便于操作的督查行动实施方案,要坚持这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平安监管相结合,彻底排查隐患问题,确保百日平安督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做好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利用墙报、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做好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平安生产工作的浓厚气氛。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关于督查行动信息报送的要求,为更好的反映建筑行业、燃气行业督查行动的开展情况,一建、二建、砂石、液化气站每月23日前将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月报表(见附件)报区建设局办公室。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