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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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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法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23)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现将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法 为加强各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对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简称“金安工程)一期所属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系统平安稳定运行

2、,特制定本方法。 一、系统运行维护职责和分工 1.系统总体运行维护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总体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网控中心、数据中心和培训中心信息网络根底设施、设备和系统运维管理,以及总局与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相关应用系统的运维监控和管理,保障系统的平安正常运行;通过落实系统运行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定期(按周、月)分析系统总体运行状况,对存在严重问题或处置不及时、影响业务系统运行的相关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机构或承建单位予以通报;针对典型问题在专网门户建立处置方法库,供各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参考,不断提高系统运行

3、保障能力。山东煤矿安监局信息中心负责远程备份中心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2.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的运行维护部门和职责。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均应明确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机构和不少于2名运行维护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级及其下属机构“金安工程软硬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系统平安、用户管理等工作。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及时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平安配置问题,以及诸如内部搬家、断电、线路检修、互联网 地址变更等情况报总局网控中心;按照总局网控中心要求,协调或配合承建单位解决相关问题;如实记录本地系统运行维护中发生的问题、故障现象及处置情况,并按月汇总报总局网控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系统平安管理,用户账号

4、的添加、修改、删除,应用系统的授权数据恢复操作,以及对备份系统、备份策略、备份介质的维护管理等。 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模式 1.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采用总局与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两级部署的应用架构体系,要求两级运行维护人员紧密合作,并遵循统一的要求、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流程,对系统进行有效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2.结合系统运行维护特点和目前各省(区、市)运行维护能力的实际情况,在构建全国一体化两级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时,有条件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应建立包括软硬件、系统平安和应用系统维护在内的,相对完整的运行维护管理机构和队伍,负责对本省(区、市)范围内的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局部技术力量相对缺乏

5、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也应明确负责本省(区、市)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和不少于2名的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及时与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保持联络,依托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远程监控的辅助功能,完成现场运行维护工作。 三、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流程 1.运行维护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事件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等。根据不同的运行维护模式,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人员所承担的具体角色和任务不同。事件是指发生了非常规的运行情况,包括系统崩溃、软件故障、影响用户业务操作和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以及影响业务流程或效劳水平的情况。问题是导致一起或多起事故的潜在原因,要通过问题管理尽量减少人为错误和外部事件对系统造成影响,并

6、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变更是指一些在it根底建设设施上的操作所造成的配置的改变,所有在配置工程上的变动都必需纳入变更管理的控制范围,通过变更管理确保有效地监控这些变动,以降低或消除因为变动所引起的问题。配置管理是识别和确认系统的配置项、记录配置项状态、检验配置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2.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人员要随时监控系统及设备运行状态,定期记录网络和应用系统运行情况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本级和下属机构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持续发生的问题、中断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或使用人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报告总局网控中心,并配合总局网控中心及相关单位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不断提高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能力。

7、3.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应依据本方法,要求所属下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明确本单位“金安系统的运行维护责任人,定期(原那么上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本地设备和应用系统运行状况,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或使用人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管理机构或运行维护人员,并协助相关人员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4.工程承建单位在总局网控中心值班的人员在做好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有关事件工单内容,及时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恢复系统运行,并将问题处理进程和处理结果表单回复总局网控中心,必要时同时反响问题发生节点的运行维护人员。 四、系统

8、运行维护管理平台的使用 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综合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可实现对系统中的网络、主机、平安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存储藏份设备和应用系统的可视、可控、可管理,协助运行维护人员监控系统和及时发现问题。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应通过使用综合运行维护管理平台,积极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综合运行维护管理平台提供了事件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等各项管理流程的软件工具,实现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与总局运行维护工作的有效连接。对各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能够处理的事件,按照本地流程执行;对需要省级平安监管监察部门与总局配合处理的事件,按照全局流程执行。当网络中断无法通过系统向总局提交工单时,需要通

9、过 上报故障情况。 五、组织保障 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应用监督协调以及运行维护经费安排等工作由总局办公厅(财务司)负责;国家平安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由总局规划科技司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平安和技术保障工作以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编制等由总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成员和联系方式见总局政府网站“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专栏。 第二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法1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系统长期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信息系统包括专业应用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技

10、术根底设施。 第三条 本方法涉及公司财务资产部、信息管理部,各企事业单位信息部门及运行维护队伍。 第四条 本方法包括运行维护组织、年度运行维护方案编制、日常运行维护、事件处理、系统升级及运行维护考核。 第五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 第六条 信息管理部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审定系统运行维护方案,下达运行维护任务,签订运行维护内部任务书,监督日常运行维护执行,组织运行维护工作考核。 第七条 运行维护队伍包括总部、区域网络中心和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维护队伍。第八条 总部运行维护队伍由承担信息技术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的信息技术支持单位人员构成

11、,负责公司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为区域网络中心、各企事业单位的运行维护队伍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九条 区域网络中心运行维护队伍由所在单位的信息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承担本区域内相关应用系统和根底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为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 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维护队伍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不具备运行维护条件的单位,可将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委托所在区域网络中心负责。 第三章年度运行维护方案编制 第十一条 总部运行维护队伍负责编制公司统一建设的信息系统年度运行维护方案,每年编制一次。内容包括运行维护目标、内容、人员、进度方案、经费预算、运行维护考核指标等。 第十二

12、条 年度运行维护方案由信息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信息管理部签订内部任务书,组织开展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由财务资产部下达。第十三条 各企事业单位运行维护队伍参照总部信息系统年度运行维护方案,编制本单位信息系统年度运行维护方案,各单位负责落实各自运行维护的费用。 第四章日常运行维护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坚持“变事后处理为主动预防的理念,树立主动效劳意识,保证系统724小时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数据与应用效劳、巡检与监控、备份与恢复、停机检修、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 数据与应用效劳包括数据库、应用系统、操作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平安、效劳器、存储设

13、备、网络等运行维护。 第十七条 巡检与监控人员对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定期检查系统日志,填写巡检记录,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的异常事件,并定期汇总上报。 第十八条 备份与恢复人员按方案进行系统备份,并在系统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系统和数据进行恢复。 第十九条 停机检修由运行维护队伍制定详细方案,报信息部门审批,经业务部门确认后,按方案进行停机检修。第二十条 各级运行维护队伍解决系统运行和用户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反响用户。 第二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前,各级运行维护队伍在信息门户上发布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节假日结束前,提前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第五章事件处理 第二十二条 事

14、件处理分为日常事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理两类。 第二十三条 用户在应用信息系统过程中提交的问题,维护人员监测、检查出的事件,系统自动报警产生的事件,视为日常事件。日常事件处理包括记录、处理、反响和报告四个环节。 第二十四条 系统非正常停机、广域网中断、机房停电、非法入侵、病毒大规模爆发、自然灾害等导致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用户应用的事件,视为突发事件。 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按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三级。一级为根本没有影响用户使用的突发事件,二级为影响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的突发事件,三级为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义为三级。 二、三级突发事件要上报信息管理部门。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包括编制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演练、处理突发事件、事件评估四个环节。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和模拟演练方案,预案制订完成后上报信息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 各企事业单位定期按照模拟演练方案进行演练,并完善模拟演练方案。 第二十九条 遇到突发事件,现场人员要遵循预案进行处理,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上报信息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第三十条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要编写突发事件处理总结报告,上报信息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第六章系统升级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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