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学习制度 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使办公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 学习分为科室、办公室、党组中心组3种组织形式。分科室学习每月2次,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实际确定。办公室集中学习每月12次,可与“学习夜活动结合进行。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时间不定。 二、学习内容 科室为单位主要以业务学习为主;党组中心组和办公室集中主要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以及时事政治、党基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等。 三、组织和要求 (一)分科室学习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集中学习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并提前1天通知。党组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政工科负责组织,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并提前2天通知。 (二)学习形式要生动活泼、灵活多样,可以请进来、拉出去,也可以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开展专题讨论等。同时,实行机关干部“8+1学习模式,即8小时工作之余挤出1小时时间对政治理论和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自然科学等知识进行自学。每年集体性活动2次。 (三)每次学习,每个同志都必须准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每次学习都要签到,并予以公布,2次无故不到者,要点名批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