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XX省XX县区列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 环函(2023)264号【发布日期】 2023-2023-2023【生效日期】 2023-2023-202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XX省XX县区列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试点的复函 (环函(2023)264号) XX省环保局: 你局关于将我省XX市XX县区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试点县的请示(川环(2023)4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XX县区提出在本地区启动并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方案(以下简
2、称“行动方案),符合我国实施可持续开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实施行动方案有利于提升XX县区的可持续开展能力,有利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破坏以及农村“脏、乱、差问题,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开展,对于走生产开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开展道路,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我局同意将XX县区列为全国实施行动方案试点。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请你局加强对XX县区试点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请XX县区人民政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3、、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条块协调联动,农民主动参与的原那么,将行动方案纳入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同级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做到规划、任务、目标、资金、责任“五到位。 2、尊重农民意愿,量力扎实推进 实施行动方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伟大实践,是促进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并充分发挥广阔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农民意愿实施好本辖区的行动方案。同时,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不搞形象工程,量力而行,实事求是,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施行动方
4、案,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 要充分考虑本地的资源、环境、人文现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务求有效、实用、廉价,让建设成果惠及当地农民。同时,要注意保护当地传统建筑、文化、民俗、人文等景观,突出地方特色。 4、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建设成效 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行动方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按年度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年终进行工作总结考核。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在实施行动方案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要建立巡回督导制度,确保建设成效。 我局将在有关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指导,并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评估、验收、总结和推广,请你局及时将XX县区试点情况报送我局。 二六年七月十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