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平安信息上报制度 学校的平安事故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代表最广阔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学校在对师生的平安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平安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平安信息上报制度。 一、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班内学生平安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平安办和德育处或值周、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学生家长,政教处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二、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必须及时上报教委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政府、派出所联系。 三、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教委。无论事故大小,平安办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四、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平安办、德育处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严格落实“首遇制度。 五、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值班教师、护校队和各班平安联络员、学生会每天要及时上报出现的平安隐患。 六、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做好信息的每月综合分析和信息跟踪材料报告工作。 第2页 共2页